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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20XE/2024-001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重庆市万州区武陵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3-12 来源:万州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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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武陵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实施小学、初级中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2.承担小学、初级中学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3.承担为学生减免学杂费、课本费,为贫困学生提供政策性扶助。

4.承担依法治校、维护校园公共安全、校园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工作。

5.完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5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导处、德育科、保卫科、总务处。本单位编制79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7名,工勤人员2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主管部门为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35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68.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6.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70.0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326.1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240.1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16.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7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35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1403.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47.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2.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1.7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326.1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138.7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87.38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8.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8.68万元,比2023年增加124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2.79万元,比2023年增加1138.7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万州委编委发【2022】38号文件,重庆市万州区武陵中心小学和重庆市万州区武陵初级中学合并,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5.88万元,比2023年增加101.3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万州委编委发【2022】38号文件,重庆市万州区武陵中心小学和重庆市万州区武陵初级中学合并,人员增加,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教职工工作用餐、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等项目预算资金增加,主要用于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教师工作餐补助、学生营养餐膳食补助、食堂运行经费、学生作业本补助和遗属生活补助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56万元,比2023年增加1.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0.80万元,比2023年增加0.6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重庆市万州区武陵中心小学和重庆市万州区武陵初级中学合并,公务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6万元,比2023年增加0.76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武陵初级中学与武陵小学合并,武陵小学有公务用车,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5.8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教育支出:是指一个国家用于教育方面的全部开支。包括:教育的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的经常费用、国家的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和个人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等。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     张健华 联系方式:023-5874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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