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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20XE/2023-00186
[ 发文字号 ] 万州教基〔2023〕22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5-31
[ 发布日期 ] 2023-05-31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5-31 来源:万州区教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万州教基〔2023〕22号

各高完中,单设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委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全区2023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每一位学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2023年小学毕业生和其他未曾入读七年级学龄儿童少年应当依法入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应读学校提出申请,报当地镇乡(街道)和万州区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教委”)备案,镇乡(街道)、区教委与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二)免试入学原则。各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掐尖招生。

(三)规范公平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严格执行监督问责,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招生计划

各初中学校按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原则上按照初中50人标准班额招生,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2023年万州区初中招生计划按《2023年万州区初中招生计划表》(另文通知)执行,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招生计划,需书面报告区教委同意。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初中招生入学

1.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新生在对口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按招生范围(附件1。招生范围相对稳定,根据教育部、市教委等上级文件要求,确有需要的,区教委可作动态调整)在对口学校登记报名,户口迁入和房产证办理时限为6月30日及以前办毕(凡新生的户口在城区,家庭在城区有多套住房的,6月30日前需将学龄儿童少年和监护人户口迁入到拟读学校所在区域房产处并实际居住)。从2024年起,学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的户口迁入和房产证办理时限为当年5月31日及以前办毕。万州二中(本部)、万州中学(本部)按政策规定招生后,若有空余学额的,试行以“剩余学位摇号”的方式招生(以当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摇号办法另文通知)。两所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的方式招收自愿报名的城区小学2023年毕业生,每位学生在万州二中(本部)、万州中学(本部)两所学校中,自主申报其中一所学校参与摇号录取。

2.农村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主要以学龄儿童少年户口为依据,采用“对口直升入学”的方式,在对口公办初中入学。

(二)民办初中招生入学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区教委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区教委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管控,不得超计划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等招生宣传材料须经区教委审查备案后实施。对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三)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由区教委根据学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初中就读,做到随迁子女“应入尽入”。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对象、流程、时间、资料及安排学校等相关入学事宜见《2023年万州区随迁子女接受初中教育宣传资料》(附件2)。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学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万州区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实行“一人一案”并纳入学籍管理,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3.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外籍人员子女入学按有关政策办理。各初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4.其他群体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对台湾同胞子女,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5.转学生入学。符合城区初中“三对口”条件的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原就读学校同意并出具《转学申请表》或《学籍信息表》或就读证明,交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到区教委签署意见。学校不得擅自安排不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学生转入,需转学的随迁子女由区教委统筹安排,违规转学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学校及相关责任人承担,区教委将加大违规招生考核扣分及查处力度。

五、招生日程及材料提供

(一)发布信息

5月31日前,区教委公布《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经区教委审定,各初中学校同步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通告(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二)信息采集

5月31日-6月30日,凡需在万州区入学七年级的所有新生及转学生(包括划片入学和随迁子女入学)必须通过“万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222.179.163.93:81/WZZS)完成入学信息采集方可报名入学。信息采集要做到一个不漏,所采集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任何学校不得私自招收未在招生平台登记的学生,未通过招生平台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少年,各初中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三)现场报名

7月1日起全区统一开展七年级新生现场报名登记工作,学龄儿童家长提供“学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相关房屋产权证明”“《转学申请表》或《学籍信息表》或就读证明(转学生)”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同步进行招生系统报名操作。

(四)招生批次

第一批。7月1日至7月2日,万州二中(本部)、万州中学(本部)招收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小学毕业生;若有空余学额,7月5日,区教委组织、学校试行开展“剩余学位摇号”录取工作。

第二批。7月6日至7月7日,各学校招收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学龄儿童少年入学(含万州二中<本部>、万州中学<本部>空余学额录取的学生入学)。

第三批。7月9日,随迁子女及其他学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材料提供

学龄儿童少年家长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划定招生范围的学校登记。

1.学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相关房屋产权证明。

3.转学生提供《转学申请表》或《学籍信息表》或就读证明。

(六)入学注册

7月10日前,学校分批次发放入学通知书(附件3);8月31日前,组织新生报到注册。

六、特殊招生问题处理

户口在城区但不符合“三对口”要求的按以下办法执行:

1.离异家庭学龄儿童少年,在法定抚养人房产证地址划定的招生范围入学。

2.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统一,因购房、单位集资建房而房产证未办理完毕且已在购房(集资建房)处入住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购房(集资建房)划定的招生范围入学。

3.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统一,但父母户口地址与父母的房产证地址不统一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4.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户口统一,其户主和房产证均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在城区确无自有住房、学龄儿童少年和父母一起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在居住地划定的招生范围入学。户口发生迁移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5.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户口统一,但在城区内确无自有住房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6.学龄儿童少年户口与父母户口不统一时,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7.区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重点工程中的搬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8.未尽事宜由区教委负责解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各校要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切实加强对初中招生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学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学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有义务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监护人在接到《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后,必须按时将被监护人送到招生学校就读,不得让学龄儿童少年辍学。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校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初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校应提前做好校舍、场地、设备和师资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新生按期入学。

(三)严肃纪律,令行禁止。各校要严格执行市、区教委制定的招生政策,维护政策的严肃性,严格落实“十项严禁”招生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要按政策规定开展招生、转学咨询,不得为招生、转学附加条件,更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转学的有关规定,确保招生范围内学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各校不得拒收本通知要求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和区教委按规定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禁超计划招生、擅自跨范围招生、有偿招生、无故提前或延后招生,严禁违规招生造成大班额,坚决杜绝一切乱招生行为。对违规招生的单位及个人,我委将按照《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中初中招生行为十二项规定的通知》(万州教基〔2012〕22号)、《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违反中初中招生行为规定的处理意见>的通知》(万州教发〔2012〕8号)及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附件:1. 2023年万州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2. 2023年万州区随迁子女接受初中教育宣传资料

      3.《万州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4. 2023年万州区初中招生日程安排表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万州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认定招生范围时应遵循包含原则,对只有名称而没有街道门牌号或因新建等原因未明确招生范围的公寓(楼盘、花园),由该公寓所处路段(门牌)所属的招生学校招生。凡属共同招生范围的,所属学校均可招生。个别招生矛盾突出的特殊地带由区教委统筹调剂。

清泉中学(沙龙路校区)、国本中学(观音岩校区)共同招生范围

王牌路单号大于等于1999号、双号大于等于1318号。

南京中学(万州二中教育集团)、清泉中学(龙都校区)共同招生范围

厦门大道,红溪移民小区,金港路,金陵路,九龙村,龙都大道,龙都支路,龙腾街,龙跃街,沙塘小区,天津路,天援路,翠云路。

外国语学校、三峡初中(万州中学教育集团)共同招生范围

高铁大道401号,黄桷寨路2号、3号,高涧槽路1号,得胜寨路76号、铁峰乡全域。

五桥实验学校、万州中学共同招生范围

宁波一支路双号,万川大道单号大于445号,宁波路小于120号,上海大道单号小于101号。

五桥实验学校、上海中学共同招生范围

万川大道单号从253号起至445号止,上海大道单号从101号起至251号止,宁波路单号从121号起至365号止、双号从120号起至336号止,安顺路单号小于等于113号、双号小于等于74号,宁波一支路单号,公园山水楼盘小区,香山缘楼盘小区。

万州一中、熊家学校共同招生范围

小周镇、大周镇。

南京金陵中学(万州二中教育集团)、国本中学(国本路校区)共同招生范围

北滨大道二段802号(棕榈长滩)、吴家湾社区、北滨大道二段766号(滨湖晓月)、石柱坪5号(北滨兰亭)。

南京金陵中学(万州二中教育集团)、沙河中学共同招生范围

长生河、天海苑、天仙路、君宅路、君宅一支路、君宅二支路、天凤路。

外国语学校、高梁学校共同招生范围

高梁镇全域。

万州三中(江南校区原江南中学)、黄柏学校共同招生范围

太龙镇全域。

文德初中(万州二中教育集团)、万州三中(江南校区原江南中学)共同招生范围

锦绣江南楼盘小区,琅阅滨江楼盘小区。

万州二中

太白村,永宁村,白岩路单号小于等于299号、双号小于等于342号,白岩路一巷,高笋塘(1号、2号除外),白岩书院大于等于60号,白岩路二巷单号小于等于17号、双号小于等于8号,红光路单号小于等于77号、双号小于等于16号,沙龙路一段单号小于601号、双号小于352号,孙家书房路单号小于等于139号 ,万里城墙(上排门牌号)31至58号、63号、65号、72至92的双号、95号,孙家书房下街,白岩一支路,白岩二支路,白岩三支路,陈家花园,桂花路,青羊宫,孙家书房上街,太白岩,文化街,佐家花园。

文德初中(万州二中教育集团)

南滨大道大于等于2453号,茂和村1、2、3、4、12、13、14组,大石村1、2、3、4、5、8组,联合社区机场路双号,联合村,沱口社区,星光路,新华路。锦绣江南楼盘小区,琅阅滨江楼盘小区。

南京金陵中学(万州二中教育集团)

花园街、花园路、花园巷、长生巷、花月路、青年路(巷)、沙田路、上坪巷、文家巷、沙河村、上坪村、安乐村、孙家村、万斛村、北滨大道二段802号(棕榈长滩)、吴家湾社区、北滨大道二段766号(滨湖晓月)、石柱坪5号(北滨兰亭)、长生河、天海苑、天仙路、君宅路、君宅一支路、君宅二支路、天凤路。

万州二中实验中学(万州二中教育集团)

高峰街道、柱山乡。

万州三中

北滨大道二段大于128号,小于319号,电报路所有单号,孙家书房路双号小于等于40号,船员宿舍,电报巷,鸽子沟,鸽子沟后街,和平巷,九思堂,偏石板,偏石板坡,关门石,八角井,冯家院,果园路,鸡公岭,罗汉寺,上蔡家坡,望江路,望江路坡,望江路下街,下蔡家坡,新生街,自力巷,高笋塘1号、2号,白岩书院小于60号,沙龙路一段(诗仙路)单号大于等于601号、双号大于等于772号,新城路,沙龙路二段单号小于等于275号、双号小于等于260号,王牌路(万忠路)单号小于等于257号、双号小于等于380号,太白路,乌龙池,花厂(街),麻柳林,苗圃,新城路一巷,新城街,清堰坡,胜利新路,甘家院,花园堰塘,静园路,静园巷,龙王庙,王家坡上街,王家坡下街,王家坡正街,新城路二巷,新营房,金龙路单号小于等于433号、双号小于等于388号,清明街单号小于等于551号、双号小于等于544号。

国本中学(国本路校区)

孙家书房路双号大于等于42号,单号大于139号,万二村,红光村,北滨大道二段大于等于319号,白岩路单号大于299号、双号大于342号,白岩路二巷号大于17号、双号大于8号,红光路单号大于77号、双号大于16号,万里城墙小于等于30号,62号、64号、66号、96号、67至93的单号,国本路,国本路巷,国本支路,国本支路后街,兰池沟,山湾街,石柱坪,文化里路,吴家湾路,中庆花园,复兴路,复兴路坡,和平路,林家湾,新城坡,玉和巷,月亮石后街,和平广场,电报路所有双号。

国本中学(观音岩校区)

沙龙路二段大于1363号,王牌路单号大于等于1999号、双号大于1316号,沙龙路三段单号小于等于2169号,双号小于等于2590号,御景江城,石峰路,石峰支路,厦门路,北滨大道一段,光彩路,光彩支路,金泉路,外贸路,印盒石,石砍子,观音岩,观音岩路,金石北路,科园路,科园支路,石峰村,万丰路,万顺路,友谊街。

清泉中学(沙龙路校区)

北滨大道二段小于等于128号,沙龙路二段单号等于大于等于277号、小于等于1363号,双号大于260号、小于等于1362号,王牌路单号大于257号、双号大于380号,御景江城,金龙路单号大于433号、双号大于388号,清明街单号大于551号、双号大于544号,红花路,袁家屯,土宝街,协立路,清泉路,学院支路,红花街,韭菜坪,牌楼上街,清华街,万胜祥院子,龙海路,清堰街,九池乡。

清泉中学(龙都校区)

厦门大道,红溪移民小区,金港路,金陵路,九龙村,龙都大道,龙都支路,龙腾街,龙跃街,沙塘小区,天津路,天援路,翠云路。

南京中学(万州二中教育集团)

沙龙路三段单号大于等于2171号,双号大于等于2592号,厦门大道,龙宝大街,红溪移民小区,金港路,金陵路,九龙村,龙都大道,龙都支路,龙腾街,龙跃街,三吉村,沙塘小区,胜利村,天津路,天援路,翠云路,科龙路,站前路,宝山路,大榜村,龙华街,龙华街一支路,龙华街二支路,龙苑路,螺丝包,万全村,万全小区,万忠路,银碗街,银碗新街,边家村,滨河路,滴水岩,富康路,立交小区,龙安路,龙安梯道,龙宝村,龙康路,檬子村,商业街,石鼓村,石梁村,石梁大道,双河村,双河路,万利村,王家花园,学堂湾,永佳路,永清村,九池乡大包村(原安乐村辖区)。

万州一中

北滨大道三段,北山街,北山大道,北山路,都历村,鼓楼二路,鼓楼四路,鼓楼三路,黄泥包,鸡冠梁二巷,鸡冠梁路,鸡冠梁一巷,文昌宫,渝东花园路,八角井二小区,八角井一小区,北山观,北山观景苑,北山寺,北山一支路,滴水巷,鼓楼一路,抗建村,棉花地小区,摩天巷,石安洞,石宝路,万开路,百步村,吊龙村,驸马村,双溪村,白虎路,大团村,小岩村,东山花苑,都历路,富祥小区,康家坡,枇杷坪,枇杷坪东路,枇杷坪小区,青龙路,青龙西路,青龙小区,桑树村,陶家坪路,万江小区,幸福路,玉安村,玉安小区,小周镇,大周镇。

沙河中学

天城东路大于105号,天子路小于188号,杜家花园路小于785号,狮子村6、7、8、9、10、14组,海关路双号、单号小于131号,天城大道单号小于889号、双号小于880号,天海路单号大于87号、双号大于100号,天龙路,天生城,华升二路,华升路,华升一支路,君宅二支路,君宅路,君宅一支路,名亨广场,名亨路,双堰塘,天凤路,天子路一巷,映水路,映水坪,游园路,园丁二路,园丁路,园丁四路,园丁一路,长生河,朝阳路,福建大街,海关支路,集中新路,教贤街,教贤坡,龙庭半岛,闽天后街,上官巷,石城路,天城西路,新白路,兴茂花园,兴茂花园路,周家坝路,新星路,天海苑、天仙路。

外国语学校

天城东路小于等于105号,天子路大于等于188号,杜家花园路大于等于785号,狮子村1、2、3、4、5、11、12、13组,海关路单号大于等于131号,天城大道单号大于等于889号、双号大于等于880号,天海路(以万州大桥为界)单号小于等于87号、双号小于等于100号,申明大道,天海一巷,天海二巷,天海三巷,天海四巷,天海五巷,滨湖路,凤仙路,黑龙江路,救兵城,天子湖,周家村,落凼村,申明中路,申明南路,兴隆街,兴隆寺一巷,玉城村,玉城家园,凤仙村,申明村,申明北路,申明北路一巷,申明一路。高铁大道401号,黄桷寨路2号、3号,高涧槽路1号,得胜寨路76号,铁峰乡全域,高梁镇全域。

万州中学

天星路(与安顺路交汇处以西的单双号、888号1-12幢),百安大道单号小于275号、检察院以西的双号,天台路双号小于等于548号、单号小于等于635号,天台路588号,上海支路双号小于180号,安顺路双号大于等于712号(检察院以上),上海大道双号小于等于94号、单号小于101号,宁波路单号小于121号、双号小于120号,万川大道单号大于445号,宁波一支路双号,扁寨村,安宁路,安庆路,保安村,创业街,敬业街,三洲村,学府路。

三峡初中(万州中学教育集团)

中坝村、付沟村、绿茶村、陈家社区、小湾社区、董家社区、工农村、高寨村、王家沟社区、万河村、老岩村、麻柳村、塘坊社区、太平社区、诗仙社区、茅谷社区。塘坊大道,高铁大道。龙溪大道222号, 黄桷寨路2号、3号,高涧槽路1号,得胜寨路57号、76号、121号,铁峰乡全域。

上海中学

天星路(与安顺路交汇处以东的天星路单双号),百安大道单号大于等于275号、检察院以东的双号,天台路双号大于548号、单号大于635号,上海支路所有单号,上海支路双号大于等于180号,安顺路所有的单号、双号小于等于74号(检察院以下),上海大道单号大于等于101号、双号大于94号,宁波路单号大于等于121号、双号大于等于120号,万川大道单号小于等于445号,宁波一支路单号,安居路,程家村(程家居委会的安顺路以东),天台村,天星村,安康路,百安商业街,长星一路,公园山水楼盘小区,香山缘楼盘小区。

五桥实验学校

安顺路小于等于114号,上海大道单号小于等于251号,宁波路单号小于等于365号、双号小于等于336号,万川大道单号大于等于253号,所有双号,宁波一支路,龚家村,迪康路,红星东路,红星街,民安村,民强村,石人村,万石桥,五间桥,五一路,五一街,香炉街,香炉山,香炉巷,机场路联合社区单号大于等于399号,小于等于595号;公园山水楼盘小区;香山缘楼盘小区。

万州三中(江南校区原江南中学)

南滨大道小于2453号,茂和村5-11组,大石村6、7、9 -16组,机场路机场社区所有单双号,旅密村,洄澜路,南山路,南浦路,玉龙路,大河村,晒网村,塘角村,大石1号,大石2号,步云路,陈家坝社区,翠屏村,翠屏大道,翠屏支路,凤凰路,江南大道,南滨大道二支路,南滨大道一支路,南山村,玉斗路,玉澜路,向坪村,锦绣江南楼盘小区,琅阅滨江楼盘小区,太龙镇全域。

1


附件2

2023年万州区随迁子女接受初中教育宣传资料

一、登记对象

万州区外户口到万州就读或万州农村户口到城区就读,父母在万州农村或城区务工,有相应固定居住场所,且能提供规定资料的,需在万州农村或城区接受初中教育的随迁子女。

二、提交资料

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①父母的户口簿;②父母的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③父母的租(购)房合同或房产证;④父母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⑤除初一新生外,其余年级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信息表。

    三、报名流程及时间 网上注册→填报信息→交验资料→查看学校→报到注册

(一)网上注册并填报信息。5月31日-6月30日,家长在招生平台(网址:http://222.179.163.93:81/WZZS)以学生身份证号为账号注册并准确录入信息,录入信息后一定要确认提交。

(二)交验资料5月31日-6月30日(工作日),家长持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申请学校审验资格(审验资格的学校,不等同于实际就读学校)。

(三)查看结果并报到注册。7月9日,家长登陆招生平台查询孩子就读学校,并于当天下午17:00前持户口簿到就读学校报名,过时不再受理。

四、接收学校

(一)就读学校申请。所有农村学校均可申请,城区可申请学校如下:7至9年级▲沙河中学、▲南京中学、万州一中、清泉中学。

备注:标注▲的为学位相对充足学校。请家长选择在学位充足的学校附近租房,方便孩子上学。

(二)就读学校确定

区教委依据学校容量,兼顾填报申请和购房优先原则,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申请就读的学校,不等同于实际就读学校,实际就读学校以区教委统筹安排的结果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不愿在区教委安排学校就读的,可以回户口所在地划定的初中入学。

(二)未按时进行网上登记和资格审验的不予安排,资格审验未通过的不予安排。

(三)家长必须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全责,报名后就读学校将开展入户调查,

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咨询电话58241624 58232519   58221955                              

信息登记网址二维码         

附件3

万 州 区 义 务 教 育

同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请你于           日至        日到我校报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特此通知

                           单位(章):

                                 

附件4

2023年万州区初中招生日程安排表

5月下旬

印发招生宣传资料,召开入学信息采集培训会。

5月31日-6月30日

凡需在万州区入学的所有新生及转学生(包括划片入学和随迁子女入学)通过“万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完成入学信息采集。

5月31日-6月5日

各小学负责对本校符合就读初中一年级学龄儿童少年家长开展初中招生范围的咨询解答,通知家长按时完成入学信息采集并于7月6日-7月7日持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所划定的初中现场报名;7月1日-7月2日,万州二中(本部)、万州中学(本部)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到相关学校现场报名。

5月31日-6月30日

随迁子女持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申请就读的学校审验资格。

6月中旬

初中招生工作会。

7月1日-7月2日

万州二中(本部)、万州中学(本部)招收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7月3日

万州二中(本部)、万州中学(本部)在招生后若有空余学额,区教委在“万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222.179.163.93:81/WZZS)向社会公布空余学额情况。

7月3日-7月4日

城区小学2023年毕业生可在“万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222.179.163.93:81/WZZS)自愿申请万州二中(本部)、万州中学(本部)其中一所学校参与空余学额录取(申报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全部录取)。万州二中(本部)、万州中学(本部)审验学生申请空余学额摇号入学资格。

7月5日

万州二中(本部)、万州中学(本部)摇号录取(申报人数大于招生计划)并在“万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222.179.163.93:81/WZZS)公示录取结果。

7月6日-7月7日

万州二中(本部)、万州中学(本部)空余学额录取的学生及其余初中学校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学龄儿童少年入学。相关学校审验相关材料后进行报名登记(留存户口及房产证复印件)并做好入学通知等相关工作。

7月8日前

各校进一步审核划片入学新生名单,完成划片新生报名工作。

7月9日

随迁子女在“万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查询区教委安排的就读学校,并与当日下午5点前到校报名。

8月下旬

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9月上旬

各校注册新生学籍,上报新生分班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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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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