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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3575/2022-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交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14
[ 发布日期 ] 2022-02-14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2-14 来源:万州区交通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位于万川大道700号,隶属于万州区交通局。根据万州委编委发〔2019〕84号文件精神,于2020年5月成立,现有在职职工132人,退休职工1人。应急保障车辆22台,执法船艇3艘。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参与拟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制度,落实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职能。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3.承担公路、水运和地方铁路(不含国家铁路运输企业实际管理的合资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能。

4.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5.指导乡镇、街道开展乡村公路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隶属于万州区交通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预算单位,内部机构设有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科、财务科、科技信息科、特勤大队、工程质量监督大队等18个职能科室(大队)。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纳入2022年度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单位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

一是本单位是根据《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万州委编委发〔2019〕84号文件精神,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执法职能,组建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交通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

不再保留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重庆市交通稽查万州站、重庆市万州区渡口管理所。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承担的公益职责划入重庆市万州区公路事务中心,重庆市万州区渡口管理所承担的公益职责划入重庆市万州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二是财政调整情况:按照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编人员划转的函》万州委编办〔2020〕7号文件精神,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同意将赵宏等134名在编人员,分别从原区公路局、区运管处、区港航局,原区公路养护一段、区公路养护二段、区公路养护三段,原区渡管所、区渡管所、区交通质监站、交通稽查万州站划转到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上各部门将经费按比例划转到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2709.0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09.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268.21   万元、 减少 9.9%,主要原因本单位2022年差旅费补贴财政无预算,2021年退休一名,离职一名。

(二)支出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270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4.44万元,教育支出10.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2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68.2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48.2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9.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9.01万元,比2021年减少26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1.41万元,比2021年减少248.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差旅费包干补贴取消,2021年底本单位职工退休一人,离职一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住房保障等,保障本单位支出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17.6万元,比2021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非税成本资金减少。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四基四化建设及执法服装更换等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本单位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8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部门检查工作等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执法车辆路检路查、维护全区交通行业、稳定;保障全区公路、水运和地方铁路(不含国家铁路运输企业实际管理的合资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工作。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车管理规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推进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数9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职工采购9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均算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17.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执勤执法用车16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莉  联系方式:023-8766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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