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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3575/2022-000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交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5-31
[ 发布日期 ] 2022-06-09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局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万州区2022年机动车维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6-09 来源:万州区交通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局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万州区2022机动车维修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万州区2022年机动车维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局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531

万州区2022机动车维修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推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落地落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决定于202261日至730日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双随机抽查(以下简称联合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及时掌握监管中的风险环节,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机动车维修行业公平竞争环境。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比例

万州辖区内所有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年度抽查比例达到3%以上6个)

三、检查事项

(一)区交通局检查事项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

(二)区市场监局检查事项

汽车维修企业配备的用于车辆维修和安全检测的计量检测设备是否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或校准

(三)生态环境局检查事项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环保事项的检查

四、组织实施

联合检查工作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摇号阶段61--620区交通局、区市场监局提供需联合检查的共同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由交通局按照检查计划确定的检查事项和比例,通过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区生态环境局采取线下摇号的方式参与)。

(二)检查实施阶段620--720区交通局、区市场监局、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个联合检查组每个单位抽派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由区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联合检查工作。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按照本单位执法检查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对于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办案部门。联合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结果公开阶段720日以后联合检查部门应当于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登录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将联合检查结果内容,并向社会公示,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后续对检查对象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等查处结果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公示。

参加联合检查的执法检查机关对本单位作出的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改革举措。区交通局、区市场监局、区生态环境局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本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顺利完成。

(二)强化协调联动。联合检查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检查效能,各联合检查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积极向“信用信息”等平台推送相关信息,通过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深化与法院、公安、应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惩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三)加强宣传。通过信息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的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加快形成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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