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01MB0N1725XK/2024-00035
[ 发文字号 ] 万州经信发﹝2024﹞25号
[ 主题分类 ] 工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0-15
[ 发布日期 ] 2024-10-16

重庆市万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运行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0-16 来源:万州区经济信息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运行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万州经信发﹝202425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发展改革委等四家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发改体改〔202417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力振作工业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31号)、《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2150)、《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2283)、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工业强区的行动方案》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4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围绕智能制造、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提质增效、军民融合方面,支持智能化改造及固定资产投资智能化赋能认定上云上平台19方向的项目

二、资金支持方式

采取事后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符合上级财政性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应先向上争取,项目获得区级以上扶持额度低于本方案标准的予以补足。同一支持方向的项目不得同时享受区级其他财政性资金扶持;单户企业享受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不超过2023年度地方经济贡献(奖励类项目不纳入),且总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不含一事一议支持事项亩均论英雄评价为A类的企业补助类项目上浮20%,评价为B类的企业补助类项目上浮10%,评价为C类的企业补助类项目下降15%,评价为D类的企业补助类项目不予支持,且不超过涉及支持方向的最高支持限额)。单个项目按具体标准测算出拟支持额度低于1万元的不予支持。“5+10+X”现代工业化体系产业集群及产业链的重点项目、获得转型金融贷款的项目予以倾斜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在万州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独立法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参照执行);

2.具有较为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企业信用较好,近三年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申报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4.智能化改造及固定资产投资补助项目202211日后实施的项目,实施工期不超过24个月。

5.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

(二)分类申报具体条件

各项目申报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申报审核程序

(一)公开申报项目

企业自愿原则,于20241027日前在万达开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222.179.163.90:8081/逾期不予受理。区经济信息委、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按职责分工完成相关项目审核,并按规定程序送审。

)免申即享项目

项目无需申报,区经济信息委将拟奖补企业名单导入系统,企业于20241028日至1110日期间注册登录万达开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开展线上信息确认相关工作即可。

附件:1.2024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资料

3.2024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模板)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模板)

重庆市万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运行局

                                   2024101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智能制造

智能化改造及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公开申报)

1.智能化改造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实施数字化装备普及、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等智能化改造,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新示范工厂、5G全连接工厂等

2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申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已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企业投资决议项目202211后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不超过24个月,进度达到80%以上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在500万元以上;2024年申报重庆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新示范智能工厂5G全连接工厂认定的项目

3)支持标准

按不高于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400万元。已在招商引资协议中享受设备及软件投资补助优惠政策的项目,不重复享受。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信息化科周红梅,联系电话:58520676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企业服务科李进,联系电话:58292164

2.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制造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产

2)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申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已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或有企业投资决议;项目在202211日后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不超过24个月,进度达到80%以上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在200万元以上。

3)支持标准

制造业企业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不超过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投资规划科尹安进联系电话:58520356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企业服务科李进,联系电话:58292164

(二)智能化赋能认定奖励(免申即享)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加快工业数字化转型,建设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系统与制造系统的协同与集成。

2.申报条件

2024年新认定为重庆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新示范智能工厂5G全连接工厂、双化协同示范工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3.支持标准

对已建设完成并通过2024年重庆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新示范工厂、5G全连接工厂、双化协同示范工厂认定且未获得重庆市、万州区建设补助的项目给予认定奖励,重庆市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新示范工厂、5G全连接工厂双化协同示范工厂给予不超过80万元奖励,重庆市数字化车间给予不超过40万元奖励。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信息化科周红梅,联系电话:58520676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数字信息科徐阳,联系电话:58292140

(三)上云上平台补助(公开申报)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购买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云基础设施软件、应用、服务等实现产品研发设计、企业运营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设备健康管理等上云以及基于上云的新制造模式(线上办公、线上会议、线上网店、直播带货、供需信息发布撮合等不纳入上云范围)

2.申报条件

  2023购买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云基础设施上云的年度服务费高于10万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3.支持标准

2023年,企业购买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云基础设施上云的年度服务费10万元以上按40%予以补助,最低给予企业5万元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信息化科周红梅,联系电话:58520676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数字信息科徐阳,联系电话:58292140

二、科技创新

(一)研发机构建设奖励(免申即享)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

2.申报条件

2023年新认定的国家、市级、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2023年获得市级支持的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

3.支持标准

2023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取得国家级或者市级cmacnas资质认定的共建重点实验室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新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2023年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通过复核评价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科技科王心愉,联系电话:58250883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数字信息科徐阳,联系电话:58292140

(二)创新成果补助

1.新产品产业化补助(公开申报)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新产品产业化。

2)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新产品202211日至20231231日两年内,市经济信息委认定市级新产品或总部转移至万州生产的新产品鉴定转移之日起在区内连续生产6个月以上,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首年度,给予不超过实际销售额(不含增值税)2%补助,单户企业新产品产业化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科技科王心愉,联系电话:58250883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数字信息科徐阳,联系电话:58292140

2.制造业标准制(修)订奖励(免申即享)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主导(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并获批发布。

2)申报条件

2023年主导(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并获批发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3支持标准

2023年主导(企业排序中列前3位)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并获批发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2023年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并获批发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科技科王心愉,联系电话:58250883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数字信息科徐阳,联系电话:58292140

(三)质量提升奖励(免申即享)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提升质量标准。

2.申报条件

2023年荣获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提名奖、全国质量奖、市长质量管理奖、市长质量管理奖提名奖的制造业企业。

3.支持标准

2023年荣获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全国质量奖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对2023年荣获市长质量管理奖、市长质量管理奖提名奖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科技科王心愉,联系电话:58250883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数字信息科程琳芮,联系电话:58292140

(四)研发投入补助(公开申报)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2.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按企业2023年度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不超过存量的2%、增量的1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科技科王心愉,联系电话:58250883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运行统计科李海健,联系电话:58327579

三、绿色发展

(一)绿色化改造补助(公开申报)

1.支持方向

支持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通过绿色技改后能效达到行业标杆水平(先进值)。

2.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2申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已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企业投资决议3项目202211后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不超过24个月,进度达到80%以上4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在500万元以上;5水泥、化工、材料等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通过技改后能效达到行业标杆水平(先进值)的项目。

3.支持标准:对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通过技改后能效达到行业标杆水平(先进值)的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在500万元以上按不高于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不含增值税)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400万元。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绿色发展科谭雨秋联系电话:58520399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企业服务科李进,联系电话:58292164

(二)绿色制造认定奖励(免申即享)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创建国家级(市级)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等绿色示范企业。

2.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2023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以及国家级能效领跑者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批市级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绿色发展科谭雨秋联系电话:58520399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企业服务科李进,联系电话:58292164

四、提质增效

(一)“专精特新”企业奖励(免申即享)

1.支持方向

持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创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申报条件

2024年认定或复核通过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复核通过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支持标准

2024年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2024年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超过80万元奖励;对2024年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2024年复核通过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2024年复核通过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超过40万元奖励;对20232024年复核通过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认定之日起三年内升规后予以奖励。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科眭雯,联系电话:58520318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数字信息科徐阳,联系电话:58292140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免申即享)

1.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扩大规模、科技创新及数字化转型。

2.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以评价上一年度企业实际综合贡献为基数,对评价年度同比正增长的 A 类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企业支持发展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向玲,联系电话:58811808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企业服务科李进,联系电话:58292164

(三)升规培育奖励(免申即享)

1.支持方向

支持新建投产及规下工业企业首次升为规模以上企业,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首次升为规模以上企业。

2.申报条件

2023年度首次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

3.支持标准

2023年首次达规,20232月至20243月首次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每户给予20万元的奖励分三年按不超过10万、5万、5拨付,可同时享受市级升规奖励政策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制造业企业: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夏榕簇,联系电话:58520168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区经济信息委信息化科周红梅,联系电话:58520676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运行统计科李海健,联系电话:58327579

(四)展会补助(公开申报)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加省市级以上各类专业展会。

2.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2023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加由万州区经济信息委与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组织或推荐的各类展会,按不超过企业参展费用(含展位费、布展费,以发票时间为准、不含增值税)的50%给予补助,单户企业全年累计补助不超过30万元。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夏榕簇,联系电话:58520168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企业服务科李进,联系电话:58292164

(五)引进紧缺实用型人才补助(公开申报)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23年度新招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或持有符合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中级职称及以上、高级技工及以上专业证书的紧缺实用人才。

2.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企业招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时限不低于1年且正常参保并在岗,按每人每月500元给予企业补助,补助期限为12个月,从签订用工合同的次月起算,本次补助不足12个月的,次年申报时予以补足。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企业科唐先斌,联系电话:58520377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企业服务科李进,联系电话:58292164

五、军民融合

(一)申请军民融合资质奖励(免申即享)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进入军品市场。

2.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以资质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对2023年首次获得军民融合相关资质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给予每个资质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投资科尹安进,联系电话:58520356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企业服务科邓艳琦,联系电话:58292164


2024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及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项目申报表

报单位名称(盖章):单位:万元

申报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业务活动


企业2023年生产经营状况

主营业务收入


实现利润


入库税金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手机


申报项目方向


项目实施起止时间


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截至申报之日,项目完成设备及软件投资万元,完成计划投资%。(附:项目投资完成清单及历年享受财政资金项目建设内容清单),其中,已开具发票   万元,占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的  %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备案/核准/或企业投资文号、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达产效益

新增产值


营业收入


利润


税金


其他


申请财政资金额度


财政资金用途


本企业郑重承诺,本表所有内容由企业据实填报,真实有效,如因本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性问题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本企业承担。

企业负责人(签字):

日(企业盖章)

填表人:

联系手机:

填表时间:


2024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其他类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单位:万元

申报单位名称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活动


成立

时期


企业2023年生产经营状况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入库税金


项目

名称


项目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报项目方向

与项目申报指南名称保持一致

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主要内容

(附采购成本等相关清单)

申请财政资金


财政资金用途


银行开户许可证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本企业郑重承诺,本表所有内容由企业据实填报,真实有效,如因本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性问题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本企业承担。

企业负责人(签字):

日(企业盖章)

填表人:

联系手机:

填表时间:





2024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研发投入补助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22年企业申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投入(万元)


2023企业申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投入(万元)


2023年比2022年增加的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投入(万元)


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单位开户银行


开户行账号


开户名


申请单位

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1.申请2024年度研发投入补助资金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受到税务部门处罚、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不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因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带来的相关问题及一切后果,我单位承担全部法律及违规责任。2.申请的研发投入补助资金全部用于本单位开展研发活动,自愿遵守万州区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相关管理规定。

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附件2

项目申报资料

    

    一、共性资料

1.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有行业要求的)、排污许可证等

4.2023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材料

5.申报时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二、项目申报方向所需资料

    1.智能化、绿色化改造补助:需提供项目核准/备案手续或企业投资决议等明材料;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清单(投入的实物/票据清单)项目2022年以来获得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主要内容清单项目建设手续(依法依规、无需办理的可不提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企业排污许可证、项目安全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危化品行业提供)

2.新产品产业化补助:新产品鉴定资料。

3.研发投入补助:经税务部门认定的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投入证明材料。

4.上云上平台:企业购买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云基础设施上云的年度服务费的合同、财务票据等佐证资料。

5.展会补助:参展报备表及相关参展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参展合同(邀请函)、展位费发票、布展费发票、参展照片等。

6.引进紧缺实用型人才补助:引进人才的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引进人才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缴纳明细、引进人才的工资发放明细表或流水。


附件3

XXX公司

申报2024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模板)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一)申报单位名称、性质、地址。

(二)企业情况,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产能情况,主要技术及专利情况,企业或相关技术在国际国内或行业排名情况,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营业收入、利润、税金、研发投入强度等)分年度营收、利润、税金、出口额、研发投入强度等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实施工期(XX月至XX月)。

(三)项目实施目标及内容。

(四)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情况(智能化建设补助类项目)

(五)项目技术分析及实施情况。

(六)项目预期效益分析(智能化建设补助类项目)。

三、申请专项资金用途

财政性专项资金用于XXX,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项目申报条件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报方向所列申报条件对应要件佐证资料。

(二)项目投资支持标准佐证资料、票据清单(列表并按表格顺序提供佐证资料)

(三)其他重要资料。


附件4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模板

本单位对本次申报的XXXX项目作出如下承诺:

    一、XXX项目内容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

二、本次提供的XXX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有效,且已准确、充分及完整表达我单位及XXX项目实际,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

三、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项目实施,如项目被主管部门予以撤销的,我单位愿主动退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承诺单位(盖章):

                           XXXXXXX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