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万州经信发﹝2022﹞29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发〔2021〕11号)、《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工业强区十条措施〉的通知》(万州委办〔2021〕26号)、《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19〕28号)、《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21〕50号)精神,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开展2022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2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围绕智能制造、科技创新、“双碳”行动、外向型经济、提质增效、军民融合等方面,支持智能制造投资补助、研发机构建设补助、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补助等17个方向的项目。
二、资金扶持方式
采取事后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符合上级财政性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应先向上争取,智能制造投资补助、研发投入补助等项目获得区级以上扶持额度低于本方案标准的予以补足。同一支持方向的项目不得同时享受区级其他财政性资金扶持;单户企业享受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不超过2021年度地方经济贡献(国家、市级认定奖励项目除外),且总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不含“一事一议”支持事项)。单个项目按具体标准测算出拟支持额度低于1万元的不予支持(引进紧缺实用型人才补助、研发投入补助除外)。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在万州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独立法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参照执行);
2.具有较为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企业信用较好,近三年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申报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4.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专精特新”类除外)。
(二)分类申报具体条件
各项目申报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三、申报审核程序
1.申报受理。企业本着自愿原则申报,并请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表(含各方向要求的其他资料)报送《申报指南》中指定的联系单位及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区经济信息委、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按职责分工完成相关项目审核,并按相关程序送审。
附件:1.2022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资料
3. 2022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模板)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模板)
重庆市万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8月31日
附件1
2022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智能制造
(一)智能制造投资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通过实施数字化装备普及、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等清洁化改造、技术改造,建设重庆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新示范智能工厂。
2.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2)申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已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或有企业投资决议;(3)项目在2020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不超过30个月,进度达到80%以上;(4)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在500万元以上;(5)已获得重庆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新示范智能工厂认定及已开展2022年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新示范智能工厂认定。
3.支持标准
按不高于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已在招商引资协议中享受设备及软件投资补助优惠政策的项目,不重复享受,低于本标准的予以补足。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信息化科周红梅,联系电话:58520676;邮箱:894157607@qq.com。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发局项目科张雅杰,联系电话:58136119;传真:58136119;邮箱:wzjkqjfjxmk@163.com。
(二)重庆市制造业智能化赋能认定奖励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建设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系统与制造系统的协同与集成。
2.申报条件
2021-2022年新认定为重庆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新示范智能工厂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3.支持标准
对已建设完成并通过2021-2022年重庆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新示范智能工厂认定且未获得重庆市、万州区建设补助的项目给予认定奖励,重庆市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新示范智能工厂给予80万元奖励,重庆市数字化车间给予40万元奖励。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信息化科周红梅,联系电话:58520676;邮箱:894157607@qq.com。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科张雅杰,联系电话:58136119;传真:58136119;邮箱:wzjkqjfjxmk@163.com。
(三)两化融合奖励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创建工作。
2.申报条件
2021-2022年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3.支持标准
对2021-2022年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信息化科周红梅,联系电话:58520676;邮箱:894157607@qq.com。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科张雅杰,联系电话:58136119;传真:58136119;邮箱:wzjkqjfjxmk@163.com。
(四)上云上平台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购买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云基础设施软件、应用、服务等实现产品研发设计、企业运营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设备健康管理等上云以及基于上云的新制造模式(线上办公、线上会议、线上网店、直播带货、供需信息发布撮合等不纳入上云范围)。
2.申报条件
2021年购买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云基础设施上云的年度服务费高于10万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3.支持标准
按2021年度服务费的40%给予补助,最低给予企业5万元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信息化科周红梅,联系电话:58520676;邮箱:894157607@qq.com。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科张雅杰,联系电话:58136119;传真:58136119;邮箱:wzjkqjfjxmk@163.com。
二、科技创新
(一)研发机构建设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
2.申报条件
2021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国家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2021年获得市级支持的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
3.支持标准
对2021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给予10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给予5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0万元的补助;对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给予30万元的补助;对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给予10万元的补助;对2021年获得市级支持的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给予50万元的补助。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科技科王心愉,联系电话:58250883;电子邮箱:528716560@qq.com。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创新发展科王育,联系电话:58153605;传真:58153605;邮箱:757959548@qq.com。
(二)创新成果补助
1.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创建国家级、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2)申报条件
2021年新认定或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国家级、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3)支持标准
对2021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补助;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国家级、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科技科王心愉,联系电话:58250883;电子邮箱:528716560@qq.com。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创新发展科王育,联系电话:58153605;传真:58153605;邮箱:757959548@qq.com。
2.新产品产业化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新产品产业化。
(2)申报条件
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的新产品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两年内,经市经济信息委认定的单个市级新产品及重大新产品,自鉴定之日起在区内连续生产6个月以上;新产品年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超过500万元。
(3)支持标准
新产品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首年度,给予不超过实际销售额(不含增值税)2%的补助,单户企业新产品及重大新产品产业化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科技科王心愉,联系电话:58250883;电子邮箱:528716560@qq.com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创新发展科王育,联系电话:58153605;传真:58153605;邮箱:757959548@qq.com。
3.制造业标准制(修)订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
(2)申报条件
2021年主导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并获批发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3)支持标准
对2021年主导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并获批发布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助。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科技科王心愉,联系电话:58250883;电子邮箱:528716560@qq.com。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创新发展科王育,联系电话:58153605;传真:58153605;邮箱:757959548@qq.com。
(三)研发投入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2.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兑现落实《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府发〔2021〕11号),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已向市级申报2022年度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的企业,按研发费用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补足。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科技科王心愉,联系电话:58250883;电子邮箱:528716560@qq.com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创新发展科王育,联系电话:58153605;传真:58153605;邮箱:757959548@qq.com。
(四)质量提升奖励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提升质量标准。
2.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对2021年荣获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全国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对2021年荣获市长质量管理奖、市长质量管理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科技科王心愉,联系电话:58250883;电子邮箱:528716560@qq.com。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创新发展科王育,联系电话:58153605;传真:58153605;邮箱:757959548@qq.com。
三、“双碳”行动
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补助
1. 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创建国家级(市级)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等绿色示范企业。
2.申报条件
2021年新获得国家级、市级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荣誉的企业。
3.支持标准
对2021年新获得国家级、市级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荣誉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同一年度同时获得国家级、市级认定的,可重复享受。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绿色发展科牟雨霖,联系电话:58520399;电子邮箱:972644811@qq.com。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创新发展科王育,联系电话:58153605;传真:58153605;邮箱:757959548@qq.com。
四、外向型经济
(一)支持FDI(外商直接投资)。
(二)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与国际贸易。
五、提质增效
(一)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奖励
1.支持方向
支持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创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申报条件
2021-2022年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支持标准
对2021-2022年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同一年度同时获得国家级、市级认定的,可重复享受。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科眭文、秦攀;联系电话:58520318、58520168;邮箱:wz58520168@163.com。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运行科张燕,联系电话:58327579;传真:58327579;邮箱:63644362@qq.com。
(二)企业经营奖励
1.支持方向
支持区级重点民营制造业企业在万主要负责人做大做强企业规模,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2.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按照《万州区工业企业经营奖励实施办法》(万州府办发〔2021〕13号)执行。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夏榕簇,联系电话:58520168;邮箱:wz58520168@163.com。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运行科胡倩倩,联系电话:58327579;传真:58327579;邮箱:734837592@qq.com。
(三)升规培育奖励
1.支持方向
支持新建投产及规下制造业企业首次升为规模以上企业,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首次升为规模以上企业。
2.申报条件
2021年度首次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与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
3.支持标准
对2021年首次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制造业企业每户给予20万元的奖励,分三年按10万、5万、5万拨付,可同时享受市级升规奖励政策;对2021年首次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当年每户给予10万元的奖励,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按其上年对地方经济贡献增量部分的100%、50%返还,累计不超过15万元。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
①制造业企业: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夏榕簇,联系电话:58520168;邮箱:wz58520168@163.com。
②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区经济信息委信息化科周红梅,联系电话:58520676;邮箱:894157607@qq.com。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运行科张燕,联系电话:58327579;传真:58327579;邮箱:63644362@qq.com。
(四)展会补贴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加省市级以上各类专业展会。
2.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以展位费发票日期为准,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加2021年省市级以上各类专业展会,按企业实际支付参展费用(含展位费、布展费等)的50%给予补助,全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夏榕簇,联系电话:58520168;邮箱:wz58520168@163.com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运行科胡倩倩,联系电话:58327579;传真:58327579;邮箱:734837592@qq.com。
(五)引进紧缺实用型人才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引进紧缺实用性人才。
2.申报条件
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新引进(指在万州区首次参加职工社会保险,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且所在单位按时为其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年龄35岁以下各层次及各类人才。
3.支持标准
参照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万州发改财金〔2022〕8号)执行。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企业科胡文进,联系电话:58520377;电子邮箱:418264879@qq.com。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运行科李海健,联系电话:58327579;传真:58327579;邮箱:549108459@qq.com。
六、军民融合
申请军品市场准入资质奖励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进入军品市场。
2.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以资质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对2021年首次获得军工保密资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装备承制单位资质证、国家军用标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军用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它军工重大专项资质等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给予每个资质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开区外企业:区经济信息委投资科张宏伟,联系电话:58520886;邮箱:534970586@qq.com。
经开区内企业: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运行科李海健,联系电话:58327579;传真:58327579;邮箱:549108459@qq.com。
2022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智能制造投资补助项目申报表 | ||||||||||||||||||||||||
报单位名称(盖章):单位:万元 | ||||||||||||||||||||||||
申报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业务活动 |
|||||||||||||||||||||||
企业2021年生产经营状况 | ||||||||||||||||||||||||
主营业务收入 |
实现利润 |
入库税金 |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手机 |
||||||||||||||||||||||
申报项目方向 |
项目实施起止时间 |
|||||||||||||||||||||||
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
截止申报之日,项目已完工,全部投资内容已投用,完成设备及软件投资 万元,完成计划投资 %。(附:项目投资完成清单及历年享受财政资金项目建设内容清单),其中,已开具发票 万元,占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的 %。 | |||||||||||||||||||||||
项目主要内容 |
项目备案\核准\或企业投资文号、主要建设内容 | |||||||||||||||||||||||
项目达产效益 |
新增产值 |
营业收入 |
利润 |
税金 |
其他 |
|||||||||||||||||||
申请财政资金额度 |
财政资金用途 |
|||||||||||||||||||||||
本企业郑重承诺,本表所有内容由企业据实填报,真实有效,如因本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性问题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本企业承担。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企业盖章) | ||||||||||||||||||||||||
填表人: |
联系手机: |
填表时间: |
2022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研发投入补助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
2022年度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其他类项目申报表 | ||||||||||||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 | ||||||||||||
申报单位名称 |
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主营业务活动 |
成立 时期 |
||||||||||
企业2021年生产经营状况 | ||||||||||||
主营业务收入 |
利润总额 |
入库税金 |
||||||||||
项目 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项目方向 |
与项目申报指南名称保持一致 |
项目实施时间 |
||||||||||
项目主要内容 |
(附采购成本等相关清单) | |||||||||||
申请财政资金 |
财政资金用途 |
|||||||||||
银行开户许可证信息 |
帐户名称 |
开户行 |
帐号 | |||||||||
本企业郑重承诺,本表所有内容由企业据实填报,真实有效,如因本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性问题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本企业承担。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企业盖章) | ||||||||||||
填表人: |
联系手机: |
填表时间: |
附件2
项目申报资料
一、共性资料
1.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有行业要求的)、排污许可证等;
4. 2021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材料;
5.申报时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二、项目申报方向所需资料
1.智能制造投资补助:需提供项目核准\备案手续或企业投资决议等证明材料;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清单(投入的实物/票据清单);项目2020年以来获得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主要内容清单;项目建设手续(依法依规、无需办理的可不提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企业排污许可证、项目安全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危化品行业提供);企业获得重庆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新示范智能工厂认定及已开展2022年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新示范智能工厂认定等相关材料。
2.重庆市制造业智能化赋能认定奖励、两化融合奖励、研发机构建设补助、创新成果补助、制造业标准制(修)订补助、质量提升奖励、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补助、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奖励、升规培育补助、申请军品市场准入资质奖励需提供有关单位批复或认定相关资料。
3.新产品产业化补助:新产品鉴定资料,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研发新产品销售收入证明材料。
4.上云上平台:企业购买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云基础设施上云的年度服务费的合同、财务票据等佐证资料。
5.企业经营奖励:按申报要求提供企业2020年、2021年相应入库税金完税证明。
6.引进紧缺实用型人才补助:引进人才的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引进人才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缴纳明细、引进人才的工资发放明细表或流水。
附件3
XXX公司
申报2022年万州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模板)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一)申报单位名称、性质、地址。
(二)企业情况,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产能情况,主要技术及专利情况,企业或相关技术在国际国内或行业排名情况,2020年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营业收入、利润、税金、研发投入强度等)分年度营收、利润、税金、出口额、研发投入强度等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实施工期(X年X月至X年X月)。
(三)项目实施目标及内容。
(四)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情况(智能化建设补助类项目)
(五)项目技术分析及实施情况。
(六)项目预期效益分析(智能化建设补助类项目)。
三、申请专项资金用途
财政性专项资金用于XXX,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项目申报条件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报方向所列申报条件对应要件佐证资料。
(二)项目投资支持标准佐证资料、票据清单(列表并按表格顺序提供佐证资料)。
(三)其他重要资料。
附件4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模板)
本单位对本次申报的XXXX项目作出如下承诺:
一、XXX项目内容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
二、本次提供的XXX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有效,且已准确、充分及完整的表达我单位及XXX项目实际,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
三、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项目实施,如项目被主管部门予以撤销的,我单位愿主动退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承诺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