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1.区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2.承担所监管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的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3.承担监督区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牵头拟定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依法向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派出或推荐监事;承担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指导、监督的职责;负责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7.负责组织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9.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依法对辖区内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0.负责联络中央和外地在万国有大中型企业,指导国有企业扩大对外开放。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组成情况:内设办公室、 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公室)、资产权益科、发展与安全科、考评分配科、改革与信访稳定科、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等九个科室。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16年度本年度预算收入9150022.47元,上年度结转211509元。
(二)本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8372022.47元(人员经费7848525.94元,公用经费523496.53元),项目支出778000元。
(三)2016年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59203.86元,其中项目支出增加600000元,系本年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经费项目纳入了年初预算300000元和新增国企统计工作经费项目300000元。基本支出增加266370.14元,人员支出增加1392833.72元,系增资后人员工资及所提取的福利费、工会会费及职工教育经费等增长。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拨款1167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8200元,比2015年110200元略有减少,公务接待费8500元,与2015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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