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减免服务业房屋租金的工作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贯彻落实减免服务业房屋租金的工作通知
万州国资发〔2022〕24号
区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切实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经营负担,按照《万州区贯彻落实<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任务分工的通知》(万州发改财金〔2022〕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承租万州区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减免时限
给予2022年3个月租金全免。
三、申报方式、要求及截止时间
由各区属国有企业主动与承租其经营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衔接商定。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属国有企业要严格按照《万州区贯彻落实<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任务分工的通知》(万州发改财金〔2022〕4号)要求,做到应减免尽减免,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对象范围,不得弄虚作假、利益输送。
2.各企业要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抓好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及部门、人员,确保尽快落实到位。
3.填报要求:各企业于每月25日前将《万州区国有企业出租及租金减免情况表》报国资委,第一次填报截止日期为4月25日。
区国资委将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或其他存在问题的,责令及时整改。
附件:1.万州区国有企业出租及租金减免情况表
2.《万州区贯彻落实<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
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任务分工
的通知》(万州发改财金〔2022〕4号)
重庆市万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
(联系人:代锋,联系电话:18166366571,QQ邮箱:429393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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