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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71793117Y/2021-00034
[ 发文字号 ] 万州国资发〔2021〕5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国资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重庆市万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 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1-03-16 来源:万州区国资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1年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万州国资发〔2021〕57号


区属国有企业:

现将《2021年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316



2021年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

和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及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区2021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制定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持续开展环境污染防治行动,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年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全力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区安委会和行业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内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为零。全力推动国资国企系统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持续向好为川东北渝东北一体化发展提供保障,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工作任务

构建严密的责任体系

1.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做到长期抓安全标准化、平时抓隐患排查治理、关键环节抓工作制度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直接领导责任做到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

2.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责任清单,建立全员目标考核等机制,确保分工合理、权责明晰、协调有序。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和环保责任追溯制度,做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集团公司(建设总包单位)要加强对下属企业(分包单位或标段)的安全及生态环境监管。

(二)落实有效的预防治理

3.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万州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分类分级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万州机场、万州燃气、万商集团、万州建工等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要加快进行企业标注化达标建设。

4.加强风险研判和管控。常态开展风险研判,科学编制风险空间分布图、风险清单台账和风险动态数据库,形成“一图一表一库”;加强对重大活动、重要节点、重要敏感期的风险研判,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以及重大变化情况、危险作业前的风险辨识管控,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灾害定期研判和灾后评估机制,完善暴雨、大雾、高温、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等重要气象预警响应机制和日常监测机制,全面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认真落实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要求,全力防范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

5.强化“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着力构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制定排查清单,实施精准排查。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施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消号,落实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

(三)深化精准的专项整治

6.推动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企业结合实际,对标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实施3个专题和11个专项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企业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深化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高层建筑、人口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的管理、整治,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7.坚持抓好环境保护整治。企业要严格项目准入,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应当符合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标准,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及长江1公里及五公里管控要求。建设项目要履行环保“三同时”程序,环保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和使用,建设项目经过环保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行。水务集团公司要加强城市水源卫生防护管理体系建设;三峡交旅、联勤等公司继续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为全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做贡献。

(四)夯实坚实的基层基础

8.加强管理台账建设。企业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生态护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台账,将涉及安全和生态境保护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安全会议等方面内容整理汇编,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检查记录,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档案。

9.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力度,高危企业要按规定配齐配强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机构健全、编制合理、运转正常。企业要采取专家辅导、集中轮训、以会代训等方式,不断强化一线干部骨干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和实操能力。把懂技术、善管理的人才充实到安全和环保专业队伍中来,鼓励安全和环保管理人员考取各类安全资格证,逐步实现队伍的专业化。

10.加强应急管理与演练。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要加强对应急物资、装备和技术查漏补缺。

1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宣传培训、检查督查、技术改造、应急救援以及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加快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

(五)落实严格的监督检查

12.加强督导检查。区国资委落实“一岗双责”,按照领导包组、干部包企联系服务企业分工,建立健全常态化检查督查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抓好重要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治的跟踪督办,防止监管缺失而引发事故。主要领导每季度带队督促检查不少于1家次企业;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每季度带队督促检查不少于2次企业;其他分管领导带领分管科室督促检查半年不少于1次企业规划发展与安全科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及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13.强化激励约束。企业发生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一般环境污染责任事故)扣减负责人20%的绩效年薪;企业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扣减负责人50%的绩效年薪;企业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及特别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扣减企业负责人100%绩效年薪。

14.落实责任追究。要依法严厉惩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安全责任落实。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统筹安全发展,牢牢守住红线底线。切实加强组织实施,把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结合实施,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做到有安排部署、有任务指标、有工作职责、有考核奖惩、有追责问责,确保实施全要素、全过程、全链条管理。

(二)强化问题导向。要坚持以问题牵引发展的理念,加强对制约和影响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不利因素的分析研究,深入剖析查根源,举一反三补短板,不断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切实解决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奖惩不严格等问题。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督导检查问题整改等相关工作,形成闭环管理并严格按要求报备。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企业要扎实工作作风,做到执行上级指示要求不打折扣,落实规章制度不搞变通。要强化责任担当,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切实打通制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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