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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重庆至万州高速铁路(万州段)八期 临时用地的批复

日期:2025-12-28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语音播报

关于新建重庆至万州高速铁路(万州段)临时用地的批复

万州规资临地202511

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临时用地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甘宁甘宁村36郭村向泥56组、7李河镇蒲团56集体土地8.7455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8.5699公顷耕地3.6450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2.3341公顷,建设用地0.1029公顷未利用地0.0727公顷,作为新建重庆至万州高速铁路(万州段)八期施工便道、弃土场临时用地

二、你单位应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补偿金额足额支付后依法使用土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不得改变临时用地批准用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转让、出租。

现场显著位置设立临时用地公示牌,公示牌应当包含项目名称、临时用地单位、用地面积、详细用途、使用期限以及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为切实保护耕地,你单位应做好表土剥离工作。在工程项目施工完毕或临时使用期满,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土地复垦责任,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经验收合格后,将临时使用土地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该宗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自批复之日起2

、你单位在使用临时用地时,应主动接受我局和甘宁镇人民政府、郭村镇人民政府、李河镇人民政府的监管,配合做好临时用地补偿和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不得遗留问题。

其他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执行。

附件:土地分类面积表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1228          


附件

土地分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乡镇(街道)

村社(组)

土地权属

土地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备注

小计

耕地

园地

草地

林地

交通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

其他土地

甘宁镇

甘宁村3

集体

0.7124

0.6713

0.3344



0.1192

0.1562

0.0114

0.0501

0.0328

0.0083


甘宁村6

集体

0.6237

0.6117

0.4245




0.0934

0.0040

0.0898


0.0120


郭村镇

向泥村5

集体

3.9422

3.9383

1.1644



2.6319



0.1420

0.0039



向泥村6

集体

0.3236

0.3236

0.0064



0.3172







向泥村7

集体

0.7841

0.7841

0.1501



0.5998



0.0342




李河镇

蒲团村5

集体

0.8443

0.7781

0.3561



0.3998



0.0222

0.0662



蒲团村6

集体

1.5152

1.4628

1.2091



0.2435



0.0102


0.0524


万州区

总计

8.7455

8.5699

3.6450



4.3114

0.2496

0.0154

0.3485

0.1029

0.0727


抄送:区铁路办,甘宁镇人民政府,郭村镇人民政府,李河镇人民政府,龙沙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武陵规划和自然资源所,高梁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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