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万州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除外):
1.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跨区域执法。参与拟订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落实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自然资源权属调查监测评价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土地开发利用、耕地保护、地质勘察、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古生物化石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用途管制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以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涉及规划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6.监督、指导乡镇、街道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8.承担与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法制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
(三)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91.47万元,支出总计691.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8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基本工资、奖金等人员经费减少;二是住房公积金超基数部分进行精算抵扣,住房公积金减少;三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相应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77.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88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基本工资、奖金等人员经费减少;二是住房公积金超基数部分进行精算抵扣,住房公积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7.38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4.09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9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8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基本工资、奖金等人员经费减少;二是住房公积金超基数部分进行精算抵扣,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三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相应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59.47万元,占95.4%;项目支出32万元,占4.6%。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1.4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3.8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基本工资、奖金等人员经费减少;二是住房公积金超基数部分进行精算抵扣,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三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相应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7.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88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基本工资、奖金等人员经费减少;二是住房公积金超基数部分进行精算抵扣,住房公积金减少,故对应人员经费较上年数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85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非税成本返还经费增加;二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且区财政中途预算追加了目标考核奖、健康休养费等人员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09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8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基本工资、奖金等人员经费减少;二是住房公积金超基数部分进行精算抵扣,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三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相应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故对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数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94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非税成本返还经费增加;二是本年人员增加且区财政中途预算追加了目标考核奖、健康休养费等人员经费。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8.59万元,占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1万元,增长43.6%。主要原因是去年新进人员于今年进行结算追加了机关养老保险等费用及财政中途预算追加了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
(2)卫生健康支出27.45万元,占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去年新进人员于今年进行结算且财政中途预算追加了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补助等费用。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80.71万元,占8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42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一是中途预算追加了罚没收入非税成本返还经费;二是去年新进人员于今年进行结算,区财政预算追加了2022年度预算结算费用等。
(4)住房保障支出14.73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7万元,下降37.6%,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对住房公积金超基数部分进行精算抵扣,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9.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7.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85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一是住房公积金超基数部分进行精算抵扣,相应人员经费减少;二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相关基本工资、奖金等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15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94万元,降低18.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二是本年度差旅费较上年有所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物管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万元,下降12.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27万元,下降55.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管控目标,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有所下降;三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22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本单位2022年度未进行公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2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购置一台公务用车而本年度未购置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1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执法查处等相关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2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管控目标。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75万元,增长8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执法业务查处量增加,执法成本增加,相应车辆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2.9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执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27.0%,主要原因:一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二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管控目标。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5万元,增长335.8%,主要原因是土地、矿产专项督导检查增多,公务接待增加,公务接待费有所上升。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6.8元(此处接待人数250人未包含单位陪餐人数),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0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6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8.14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4.29万元,邮电费7.98万元,物业管理费14.98万元,差旅费8.43万元,维修(护)费0.43万元,公务接待费2.92万元,劳务费16.86万元,工会经费2.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94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二是本年度差旅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
(五)其他说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决算公开数据进行情况说明,因表格单项数据是经过四舍五入后保留到两位小数的数字,部分分项数字加减之和与表中原数据合计数存在0.01万元的差异,因单项保留数据无误,故该差异为合理差异,特此说明。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0个重点专项项目、2个一般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一般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 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国土动态巡查网络运行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100 | |
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率 |
≥ |
98 |
% |
30 |
98 |
30 |
||||
建立动态巡查机制 |
定性 |
有效改善 |
30 |
全部完成 |
30 |
|||||
及时制止并有效控制土地、矿产、规划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
定性 |
有效改善 |
15 |
全部完成 |
1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15 |
95 |
15 |
||||
2 |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培训费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94 | |
学习培训成果 |
定性 |
良 |
30 |
基本完成 |
24 |
|||||
满意度 |
≥ |
95 |
% |
30 |
95 |
30 |
||||
案件查处率 |
≥ |
90 |
% |
30 |
90 |
30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通过绩效自评,所有项目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2022年执法工作进一步落实了依法行政、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执法监管工作常态化、立体化、制度化机制和模式,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着力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全力维护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三)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81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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