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有关土地收购储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牵头编制全区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土地储备工作,具体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前期开发等工作。
3.负责储备土地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储备土地的划拨、出让、租赁、置换等利用工作。
4.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
5.承办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属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处级,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单位内设机构共3个,分别为综合科、收储一科及收储二科,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4名。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330.73万元,支出总计3330.7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2.20万元,下降14.2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2021年度土地收储项目数较2020年度相比有所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8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2.21万元,下降48.6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21年度土地收储项目数较2020年度相比有所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98万元,占60.06%;其他收入232.76万元,占39.94%。此外年初结转结余2748.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8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2.21万元,下降48.6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21年度土地收储项目数较2020年度相比有所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72.75万元,占98.29%;项目支出9.98万元,占1.7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48.00万元,主要为项目年末结转结余,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动,较上年决算公开数增加0.01万元,主要因为四舍五入的差异。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均为349.9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减少608.52万元,均下降63.4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减少,2021年度土地收储项目数较2020年度相比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03万元,下降7.1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变动及调整,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收入均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16万元,增长23.71%。主要原因是区财政中途预算追加了2020年度目标绩效奖(事业部分超额绩效)、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等。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03万元,下降7.1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变动及调整,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收入均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16万元,增长23.71%。主要原因区财政中途预算追加了2020年度目标绩效奖(事业部分超额绩效)、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等。
3.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74万元,占9.6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卫生健康支出15.35万元,占4.5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6.81万元,占81.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16万元,增长30.79%。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区财政中途预算追加了2020年度目标绩效奖(事业部分超额绩效)、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等。
(4)住房保障支出15.11万元,占4.4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00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89.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5万元,下降5.6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变动,相关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公用经费5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8万元,下降14.4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使用有所减少;二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物管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748.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748.00万元。本年收入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2.49万元,下降98.3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21年度土地收储项目数较2020年度相比有所减少。本年支出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2.49万元,下降98.3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21年度土地收储项目数较2020年度相比有所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29%;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0.9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管控目标,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有所下降。
2.“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21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进行公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进行公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5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土地收购、储备等业务办理和储备土地日常巡查等相关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7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管控目标,同时由于疫情防控等原因,车辆使用减少,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4.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2.00%,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二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管控目标,同时由于疫情防控等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8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59.0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单位2021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防控要求,外出培训和会议有所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其他说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决算公开数据进行情况说明,因表格单项数据是经过四舍五入后保留到两位小数的数字,部分分项数字加减之和与表中原数据合计数存在0.01万元的差异,因单项保留数据无误,故该差异为合理差异,特此说明。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9.9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本单位只有1个项目支出。
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支付江高线49号至53号杆线路迁改工程费 |
项目 编码 |
无 |
自评 总分 (分) |
90 |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财政 科室 |
经建科 |
项目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0 |
9.98 |
9.98 |
100 |
10 |
10 | ||||||||||
其中: 上级资金 |
0 |
0 |
0 |
0 |
0 |
0 | |||||||||
区级资金 |
0 |
0 |
0 |
0 |
0 |
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百安港农产品集散中心已供地遗留的电线杆迁移费用支付 |
完成百安港农产品集散中心已供地遗留的电线杆迁移费用支付 |
已完成百安港农产品集散中心已供地遗留的电线杆迁移费用支付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质量指标 |
无 |
= |
完成百安港农产品集散中心已供地遗留的电线杆迁移费用支付 |
完成百安港农产品集散中心已供地遗留的电线杆迁移费用支付 |
已按质完成百安港农产品集散中心已供地遗留的电线杆迁移费用支付 |
100 |
30 |
30 |
是 | ||||||
时效指标 |
月 |
<11月 |
按要求及时支付 |
于11月前支付 |
于10月完成支付 |
100 |
20 |
20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无 |
定性 |
合法合规按质按时完成支付 |
合法合规按质按时完成支付 |
合法合规按质按时完成支付 |
100 |
20 |
10 |
否 | ||||||
社会效益指标 |
无 |
定性 |
化解百安港农产品集散中心已供地遗留的电线杆迁移问题 |
化解百安港农产品集散中心已供地遗留的电线杆迁移问题 |
已及时化解百安港农产品集散中心已供地遗留的电线杆迁移问题 |
100 |
20 |
20 |
否 | ||||||
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通过绩效自评,所有项目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帮助单位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管理措施,提高项目单位绩效管理水平,为预算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81079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