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房屋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房屋管理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房地产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承办全区不动产登记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运行和安全管理。
(3)承担房屋交易管理事务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事务。
(4)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负责商品房销售违规案件的初查初核。
(5)承担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事务;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审查、审核或报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事务。
(6)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管理和中心直管国有房产的经营管理。
(7)负责全区廉租房后期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相关工作。
(8)负责全区各类房屋的测量、白蚁防治监管工作。
(9)负责全区各类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房屋管理中心(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设置22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法规信访科、信息中心、档案科、房地产市场科、物业科、公房科、房屋安全科、登记督查科、房屋交易科、登记受理科、登记审核一科、登记审核二科、发证科、资产经营所、龙宝房管所、天城房管所、五桥房管所、房屋测量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0,184.50万元,支出总计10,184.5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71.86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廉租房租赁补贴收支462.49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0,184.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09.25万元,占97.30%;经营收入275.24万元,占2.7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0,18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8.63万元,占43.39%;项目支出5,490.62万元,占53.91%;经营支出275.24万元,占2.7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90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2.74万元,增长25.81%。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新增廉租房租赁补贴收入462.49万元,二是2017年取消房屋转让手续费收费,减少了经营性收入,相应增大了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74.64万元,增长216.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补贴房产税资金预算收入46,10万元,廉租房租赁补贴收入462.49万元,追加协税工作经费200.00万元,取消经营性收入(房屋转让手续费收入)未纳入年初预算,两年的差异为1660.88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0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2.74万元,增长25.81%。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新增廉租房租赁补贴支出462.49万元,二是2017年取消房屋转让手续费收费,减少了经营性收入,增大了财政拨款收入,相应也增大了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74.64万元,增长216.12%。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补贴房产税资金预算收入46,10万元,廉租房租赁补贴收入462.49万元,协税工作经费200.00万元,取消经营性收入(房屋转让手续费收入)未纳入年初预算,两年的差异为1660.88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万元,占2.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协税工作经费20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610.00万元,占46.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房产税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75.38万元,占9.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5.38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消经营性收入(房屋转让手续费收入)未纳入年初预算,对应的支出也未纳入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36万元,占0.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36万元,主要原因同上即财政拨款支出与经营支出的此增彼减;城乡社区支出3,239.06万元,占32.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44万元,主要原因同上即财政拨款支出与经营支出的此增彼减;住房保障支出849.46万元,占8.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9.46万元,主要原因是廉租房租赁补贴支出及财政拨款支出与经营支出的此增彼减因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18.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17.72万元,较上年增加1,261.2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及该项支出在财政拨款支出与经营支出的此增彼减。公用经费300.91万元,较上年增加300.91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在财政拨款支出与经营支出的此增彼减。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在经营支出中列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经营支出中列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在经营支出中列支。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经营支出中列支。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经营支出中列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经营支出中列支。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1.4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劳务派遣,维修服务及档案数据清理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我中心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 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 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 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邮箱:2437901599@qq.com 电话:023-58220695
重庆市万州区房屋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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