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MB1915464Q/2024-001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6-07
[ 发布日期 ]
2024-06-14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4月-2024年6月)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饶家村村民委员会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万州规资执罚〔2024〕300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
2020年底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饶家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万州区余家镇饶家村3组集体土地修建农产品展销场,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版)第四十二条、《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第五项 |
罚款;其他-没收 |
1.责令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饶家村村民委员会退还非法占用的万州区余家镇饶家村3组522.57平方米的集体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522.57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2. 处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饶家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占用万州区余家镇饶家村3组522.57平方米的集体土地罚款人民币5225.7元,大写:伍仟贰佰贰拾伍元柒角。(按10元∕平方米计算)。 |
0.52257 |
2024/6/7 |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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