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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915464Q/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19
[ 发布日期 ] 2024-01-24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11月-2024年1月)

日期:2024-01-24 来源:万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语音播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陈丽霞 自然人 万州规资执罚〔2023〕20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万州区长岭镇立苇村3组集体土地修建棚房和硬化坝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其他-拆除 1.责令陈丽霞退还非法占用的万州区长岭镇立苇村3组144.91平方米集体土地,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处陈丽霞非法占用万州区长岭镇立苇村3组144.91平方米集体土地罚款人民币14491元,大写:壹万肆仟肆佰玖拾壹元(按100元∕平方米计算)。 1.449100  2024/1/19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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