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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250R/2023-00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27
[ 发布日期 ] 2023-10-27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10-27 来源:万州区公安局
语音播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主管全区公安工作。

2、收集掌握影响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安定的信息;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3、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区公安队伍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制定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4、负责侦破发生在辖区内的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5、负责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的诉讼和复议应诉,落实执法制度建设。

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推动全区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

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管理出境、入境审批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辖区的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

10、组织、指挥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1、主管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和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

12、管理全区的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对全区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和改造工作。

13、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14、组织实施对来我区的重要内外宾以及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15、规划、组织全区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为正处级单位。现有内设机构164个,其中一级机构85个(副处级15个,正科级70个),二级正科级机构79个;派出所44个。副处级事业单位1个(万州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内设4个二级正科级机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本级)、重庆市区万州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重庆市万州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5,841.15万元,支出总计65,841.1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4.35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45.0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减少1540.24,教育支出减少196.9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83.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1.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58.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93.87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5,84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2.48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变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有所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841.15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5,841.15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664.35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变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有所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5,936.41万元,占69.8%;项目支出19,904.74万元,占30.2%。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841.1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64.35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45.0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减少1540.24,教育支出减少196.9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83.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1.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58.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93.8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54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3.88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变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32.06万元,增长42.1%。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相关文件追加调整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54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5.74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变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32.06万元,增长42.1%。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相关文件追加调整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据财政文件,调整区信访办社会管理专项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56,113.93万元,占8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82.89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据财政相关文件,追加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年度绩效奖金、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和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等人员经费11750.5万元,追加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办案业务费、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交通设施运行维护费、智慧交通建设、道路治超不停车称重系统建设等项目经费5832.39万元。

3)教育支出390.11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63,下降23.6%,主要原因是警察培训学校2022年培训任务有所减少,所有培训任务由重庆市公安局根据情况分配,年初无法准确预算该年度培训任务和人数。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76.72万元,占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0.34万元,增长54.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健康休养费资金预算等

5)卫生健康支出1,876.73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80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结算资金。

6房保障支出1,614.41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33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退休、调进调出及新进民警人员增减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稍有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936.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812.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9.31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化,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124.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7.25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调整,本年度公用经费中无在职职工差旅费补助。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9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60万元,下降16.5%;本年支出29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60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达龙都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面积较上年度减少,土地资金成本降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47.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5.96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报废更新执法办案车辆,申请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3.54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精简开支,公务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均有所下降,同时报废更新执法办案车辆,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594.1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执法勤务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4.17万元,增长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7.31万元,增长150.9%,主要原因是报废更新执法办案车辆,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76.1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巡逻执勤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养护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64万元,下降1.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3.22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同时新能源车辆占比逐渐提高,公务用车燃油费用有所减低,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76.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友邻单位办案、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7万元,下降4.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5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减少接待批次。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18辆;国内公务接待 328批次4,88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7.44元,车均购置费 27.01万元,车均维护费4.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专项工作业务会务。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8.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4.52万元,下降57.7%,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本年度减少组织民警培训次数,压缩培训天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5.2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1.98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调整,本年度公用经费中无在职职工差旅费补助。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38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5.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73.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9.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1.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7.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6%。主要用于采购公安移动警务终端服务、警务指挥平台系统服务、长江流域视频监控建设等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部门整体和43一般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9904.7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

部门联系  人

祁春花

联系电话

58293198

自评总分

10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主管全区公安工作。2、收集掌握影响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安定的信息;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3、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区公安队伍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制定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4、负责侦破发生在辖区内的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5、负责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的诉讼和复议应诉,落实执法制度建设。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推动全区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8、管理出境、入境审批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9、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辖区的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10、组织、指挥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11、主管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和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12、管理全区的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对全区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和改造工作。13、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14、组织实施对来我区的重要内外宾以及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15、规划、组织全区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主管全区公安工作。2、收集掌握影响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安定的信息;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3、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区公安队伍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制定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4、负责侦破发生在辖区内的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5、负责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的诉讼和复议应诉,落实执法制度建设。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推动全区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8、管理出境、入境审批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9、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辖区的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10、组织、指挥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11、主管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和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12、管理全区的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对全区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和改造工作。13、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14、组织实施对来我区的重要内外宾以及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15、规划、组织全区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主管全区公安工作。2、收集掌握影响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安定的信息;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3、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区公安队伍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制定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4、负责侦破发生在辖区内的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5、负责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的诉讼和复议应诉,落实执法制度建设。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推动全区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8、管理出境、入境审批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9、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辖区的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10、组织、指挥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11、主管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和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12、管理全区的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对全区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和改造工作。13、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14、组织实施对来我区的重要内外宾以及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15、规划、组织全区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指标权重(分)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分)

说明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100 10 100 10

用装备配备更新

1505

20

1505

20


命案破

%

95

20

95

30


刑事、治安类案件查处率

%

90

20

90

20


大型安保活动完成率

%

100

20

100

20


群众安全感

%

90

10

90

10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2022年度一般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万州区应急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案件办结率

=

100

%

20

100

20


办结案件数量

1

20

1

20


错误率

=

0

%

20

0

20


解决信访及社会管理问题完成率

95

%

20

95

20


社会公众满意率

=

100

%

10

100

10


2

办案业务(转移支付)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案件办结率

90

%

20

90

20


业务装备采购及时性

=

100

%

10

100

20


舆情及时处置率

90

%

20

90

20


群众安全感

95

%

30

95

30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

10

95

10


3

培训生活费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培训人数

1759

22.5

1759

22.5


培训天数

15

22.5

15

22.5


人均培训费用

3100

元/人

22.5

3100

22.5


培训学员满意度

100%

%

22.5

100%

22.5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年度各项年度指标值均已按计划按时按量完成。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2年度无重点财政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 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 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 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春花    联系方式:023-5829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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