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主管全区公安工作。
2、收集掌握影响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安定的信息;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3、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区公安队伍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制定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4、负责侦破发生在辖区内的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5、负责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的诉讼和复议应诉,落实执法制度建设。
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推动全区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
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管理出境、入境审批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辖区的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
10、组织、指挥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1、主管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和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
12、管理全区的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对全区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和改造工作。
13、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14、组织实施对来我区的重要内外宾以及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15、规划、组织全区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本级)为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9289.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289.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1080.2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增加11080.2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9289.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39606.16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701.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566.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415.0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1080.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571.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490.7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289.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89.50万元,比2022年增加1108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43.75万元,比2022年增加12571.0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口径变化,工资改革,增加公务员绩效奖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245.75万元,比2022年减少1490.7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节约执法勤务成本等,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工作正常开展,购置公安机关业务专用装备的支出和安装调试等费用,主要包括被装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大型修缮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和其他交通工具购置费等。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480万元,比2022年增加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6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经费无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0万元,比2022年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067.58万元,比上年增加81.79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45.7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3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3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3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祁春花 联系方式: 023-5829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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