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
(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主管全区公安工作。
2.收集掌握影响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安定的信息;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3.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区公安队伍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制定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4.负责侦破发生在辖区内的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5.负责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的诉讼和复议应诉,落实执法制度建设。
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推动全区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
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管理出境、入境审批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辖区的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
10.组织、指挥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1.主管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和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
12.管理全区的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对全区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和改造工作。
13.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14.组织实施对来我区的重要内外宾以及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15.规划、组织全区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本级)为正处级单位。现有内设机构142个,其中一级机构84个(副处级14个,正科级70个),二级正科级机构58个;派出所44个。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本级),含2020年年中合并的重庆市万州区森林公安局、重庆市万州区看守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8,942.45万元,支出总计58,942.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86.95万元(2019年本级48,369.14万元,看守所2,314.86万元,森林公安局871.5万元,合计51,555.5万元),增长14.33%,主要原因是一级预算单位万州区森林公安局、区看守所与我单位本级合并,追加安排基建资金,追加辅警人员经费,追加多勤联动等。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58,94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47.93万元(2019年本级47,208.16万元,看守所2,314.86万元,森林公安局871.5万元,合计50,394.52万元),增长16.96%,主要原因是一级预算单位万州区森林公安局、区看守所与我单位本级合并,追加安排基建资金,追加辅警人员经费,追加多勤联动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824.61万元,占99.8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占0.03%;其他收入97.84万元,占0.17%。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8,94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87.85万元(2019年本级48,369.14万元,看守所2,314.86万元,森林公安局870.6万元,合计51,554.6万元),增长14.33%,主要原因是一级预算单位万州区森林公安局、区看守所与我单位本级合并,追加安排基建资金,追加辅警人员经费,追加多勤联动等。其中:基本支出 45,485.52万元,占77.17%;项目支出13,456.93万元,占22.83%。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上年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级预算单位万州区森林公安局与我单位合并,森林公安局2019年有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844.6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289.11万元(2019年本级财政48,369.14万元,看守所2,314.86万元,森林公安局871.5万元,合计51,555.5万元),增长14.14%;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290.01万元(2019年本级财政48,369.14万元,看守所2,314.86万元,森林公安局870.6万元,合计51,554.6万元),增长14.14%。主要原因是一级预算单位万州区森林公安局、区看守所与我单位本级合并,追加安排基建资金,追加辅警人员经费,追加多勤联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824.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32.19万元(2019年本级财政44,806.06万元,看守所2,314.86万元,森林公安局871.5万元,合计47,992.42万元),增长22.57%。主要原因是一级预算单位万州区森林公安局、区看守所与我单位本级合并,追加安排基建资金,追加辅警人员经费,追加多勤联动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05.93万元,增长35.88%。主要原因是一级预算单位万州区森林公安局、区看守所与我单位本级合并,追加安排基建资金,追加辅警人员经费,追加多勤联动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824.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72.12万元(2019年本级财政45,967.03万元,看守所2,314.86万元,森林公安局870.6万元,合计49,152.49万元),增长19.68%。主要原因是一级预算单位万州区森林公安局、区看守所与我单位本级合并,追加安排基建资金,追加辅警人员经费,追加多勤联动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05.93万元,增长55.96%。主要原因是一级预算单位万州区森林公安局、区看守所与我单位本级合并,追加安排基建资金,追加辅警人员经费,追加多勤联动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上年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级预算单位万州区森林公安局与我单位合并,森林公安局2019年有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12万元,占0.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追加2020年社会管理创新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51,760.72万元,占87.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54.38万 元,增长64.29%,主要原因是追加政法基础设施建设2019-2020年中央基建投资和市基建统筹资金3,032万元,追加2019年公安辅警人员经费2,653.20万元,追加2019年监察留置场所特勤人员经费400万元,追加2019年转移支付业务装备费744.40万元,追加2020年转移支付业务经费1,292.5万元,追加多勤联动、看守所隐患、犬只管理合计718万元,追加执勤加班绩效等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09.15万元,占6.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9.54万元,增长36.7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标。
(4)卫生健康支出1,476.28万元,占2.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0.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标。
(5)节能环保支出94.00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固体废弃物及化学品55万元,天然林保护39万元。
(6)农林水支出6.90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9.11万元,下降98.55%,主要原因是万州区森林公安局合并到我局后,调整科目代码,将其预算的行政运行经费纳入我局统一决算。
(7)住房保障支出1,405.44万元,占2.39%,较年初预算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485.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90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3.71万元(2019年本级财政26,616.20万元,看守所1,272.72万元,森林公安局658.85万元,合计28,547.77万元),增长8.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化,工资津补贴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4,584.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59.29万元(2019年本级财政6,079.30万元,看守所389.80万元,森林公安局155.65万元,合计6,624.75万元),增长120.14%,主要原因是2019年编外用工部分经费纳入2020年决算,并将2020年编外用工经费全部列入基本支出劳务费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82.11万元,下降99.17%,主要原因是2019年追加区公安局指挥中心划拨土地价款资金及补偿款2,372.11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30万元,2020年追加三峡水库基金20万元。本年支出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82.11万元,下降99.17%,主要原因是2019年追加区公安局指挥中心划拨土地价款资金及补偿款2,372.11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30万元,2020年追加三峡水库基金2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81.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54万元,下降2.51%,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减少了接待批次。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7.14万元,下降6.66%,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精简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0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车购置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车购置费。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21.1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巡逻执勤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养护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73万元,增加3.47%,主要原因是安保活动巡逻任务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2.52万元(2019年本级财政1,759.74万元,看守所27.91万元,森林公安局16万元,合计1,803.65万元),下降4.5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得到下降。
公务接待费60.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友邻单位办案、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9万元,下降19.1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减少了接待批次。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61万元,下降11.2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减少了接待批次。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03辆;国内公务接待203批次3,18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88.6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84.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邮电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59.29万元,增长120.14%,主要原因是2019年编外用工部分经费纳入2020年决算,并将2020年编外用工经费全部列入基本支出劳务费决算。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4万元,下降30.8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减少会议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5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53万元,下降15.73%,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相比培训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0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7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6.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0.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53.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85.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20.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41%。主要用于采购公安技术专用设备、执法勤务设备、办公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11,446.0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认真落实财经法规、严格管理项目经费,充分论证实施方案、稳步推进项目落实、着力提升项目质量,实现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重点专项项目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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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 |
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办案业务费) |
自评总分(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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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 |
联系人 |
向光建023-58293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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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预算安排情况 |
年初预算数 |
追加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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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金额 |
2145 |
1030 |
3175 |
3175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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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上级资金 |
2145 |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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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财力安排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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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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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改善政法部门办案条件,保障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技术侦查等各类案件办理的经费支出。以实现净化万州区经济建设环境,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程序的稳定。 |
本项目改善了政法部门办案条件,保障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技术侦查等各类案件办理的经费支出。以实现净化万州区经济建设环境,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程序的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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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核心指标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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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移送起诉 |
人 |
1412 |
1631 |
100 |
10 |
1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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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现案侦破 |
件 |
1467 |
1750 |
100 |
10 |
1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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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错误率 |
% |
1 |
0 |
100 |
60 |
6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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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90 |
100 |
10 |
1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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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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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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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治安岗亭运行费 |
项目编码 |
自评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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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 |
财政科室 |
行政政法科 |
项目 |
向光建 |
联系电话 |
023-58293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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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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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金额 |
93.2 |
93.2 |
93.2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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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市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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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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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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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我区目前运行的治安岗位共计19个(由2015年的12个增加至2017年的19个),专项支出治安岗亭维护运行费。 |
保障我区目前运行的治安岗位共计19个(由2015年的12个增加至2017年的19个),专项支出治安岗亭维护运行费。 |
保障我区目前运行的治安岗位共计19个(由2015年的12个增加至2017年的19个),专项支出治安岗亭维护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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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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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覆盖率 |
% |
≥ |
90 |
90 |
90 |
100 |
10 |
10 |
否 |
||||||||||||||
服务质量达标率 |
% |
≥ |
90 |
90 |
90 |
100 |
10 |
10 |
否 |
||||||||||||||
购买服务单价 |
万元 |
≤ |
93.2 |
93.2 |
93.2 |
100 |
60 |
60 |
是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0 |
90 |
90 |
100 |
10 |
1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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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业务装备费)由区财政局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评价,评价报告查看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光建 联系电话:023-58293198)
附件: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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