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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696557500F/2020-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森林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重庆市万州区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10-16 来源:万州区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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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森林公安局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森林公安机关的性质:森林公安机关是林业部门和国家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列入各级公安序列的专业公安警种;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2)主要任务:负责万州区内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涉林刑事和治安案件侦查;负责辖区内林区治安秩序和森林防火工作;直接管理所辖森林派出所,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3)森林公安机关的案件受理范围:盗伐、滥伐林木案件;非法收购、出售、运输、加工木材案件;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以及非法采集、经营、运输、走私野生植物案件;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走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非法占用毁坏林地案件;森林火灾案件;破坏林业生产经营和林业标志的案件;其它由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的刑事、治安、行政案件。

(二)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重庆市万州区森林公安局为万州区林业局管理的副处级直属机构,列入公安序列,实行“双重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行政上接受区林业局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区公安局和市森林公安局的领导。现内设办公室、法制科、刑侦治安大队、综合执法大队、大垭口森林派出所五个内设机构。(2)人员情况:万州区森林公安局编办核实编制为29人,2019年12月底在职民警27人,2019年4月退休1人,2019年5月新调入1人,2019年12月退休1人,退休人员共5人。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2019年底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整体划转区公安局管理尚在进行中,三定方案还未下达,故单位基本情况暂按原森林公安局职能职责说明。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7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14万元,增长12.84%,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预算口径,本年民警工资及津贴补贴调整,人员经费较去年大幅度增加,主要体现在追加2017年7-12月、2018年度和2019年的岗位津贴及加班补贴,以及追加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资金预算等人员经费共计158.26万,同时减少非税收入成本返还资金38.00万元,其他基本公用经费减少21.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1.50万元,占100.00%;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70.6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98.24万元,增长12.72%,主要原因是社保和就业支出增加1.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1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50.10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41.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4.50万元,占93.56%;项目支出56.10万元,占44%。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余资金0.9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数比较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0.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24万元,增长了46.48%。主要原因是社保和就业支出增加2.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50.10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224.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00万元。

  2.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36万元,占总支出的8.54 %,较年初预算数增长2.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4.43万元,增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70万元,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2.9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73.09万元,占98.29%,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7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万元,占总支出的1.71%。

(2)卫生健康支出30.40万元,占总支出的3.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1万元,该项支出全部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50.10万元,占总支出的5.75%,年初无此项预算收入,该项支出为区林业局划天保政策性支出补助,主要用于弥补森林公安执法办案用工作经费。

(4)农林水支出685.35万元,占总支出的78.72%,较年初预算数增长224.3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民警工资及津贴补贴调整,人员经费较去年大幅度增加,主要为追加2017年7-12月、2018年度和2019年的岗位津贴及加班补贴,以及追加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资金预算,追加2017年和2018年绩效目标考核奖等人员经费。主要用于林业支出,其中行政运行经费679.35万元,占农林水支出的99.12%;林业防灾减灾支出6万元,占0.88%。

(5)住房保障支出30.39万元,占总支出的3.49%,较年初预算数齐平,全部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4.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民警工资及津贴补贴调整,人员经费较去年大幅度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55.65万元,较上年减少21.12万元,降低11.95%,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新增固定资产购置,无资本性支出,租赁费、其他交通费等经费较上年有所降低,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 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共计17.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万元,降低6.34%,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去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2. 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主要用于打击全区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涉林刑事和治安案件侦查、辖区内林区治安秩序维护和森林防火工作、市内因公出行、驻龙溪村扶贫队员办理扶贫事宜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降低6.25%,较上年支出数齐平,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森林公安局、区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到我单位检查指导执法办案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降低10.00%,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4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65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21.12万元,降低11.95%,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新增固定资产购置,故无资本性支出,租赁费、其他交通费等经费较上年有所降低。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40万元,降低3.35%,主要原因一是办公费、咨询费、培训费等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长了22.67万元,二是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等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28.07万元。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项目经费为打击全区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涉林刑事和治安案件侦查、辖区内林区治安秩序维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等工作经费,未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故无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部门(单位)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业务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总量



其中:财政资金


其中:财政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本部门2019年项目经费为打击涉林犯罪工作经费,未开展预算绩效目标自评,故此表无数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等方面。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应我局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住房改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指住房城乡建设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春花     联系方式:5824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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