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关于万州第二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收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关于万州第二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收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万州发改价〔2025〕7号
万州第二社会福利院:
你院《关于申请核定养老服务相关收费标准的报告》(万二福文〔2025〕2号)收悉。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66号)和《重庆市定价目录》(渝发改规范〔2021〕15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将你院养老服务收费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养老服务收费
(一)基本养老服务收费(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最高限价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除床位费、护理费以外,不得另行收取其它基本养老服务费。
二、其它服务收费
(一)伙食费标准按照非营利原则由你院自主确定,伙食费标准制定或调整前应提前向区民政局备案。
(二)基本养老服务以外的特约服务收费按照自愿、非强制的原则,由休养老人自主选择,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你院自主确定。
(三)养老服务之外的医疗、康复等费用按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
三、服务质量标准
对休养老人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开展评估,根据评估报告结论确定相应的护理等级。自理、介助、介护的服务质量按照《养老机构自理老人服务规范》(DB50/T1124-2021)、《养老机构介助老人服务规范》(DB50/T1123-2021)、《养老机构老年人介护服务规范》(DB50/T590-2015)三项重庆市地方标准执行。
四、明码标价规定
你院应按照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在缴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发展改革、民政以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万州第二社会福利院(沱口院区)基本养老服务收
费标准
2.万州第二社会福利院(天援院区)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标准
3.万州第二社会福利院(余家院区)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标准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1
万州第二社会福利院(沱口院区)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月·人
|
楼栋名称 |
户型类别 |
房间规格 |
床位费 |
护理费 | |
|
自理区 |
福欣楼 |
两室 |
双人间 |
650 |
自理:440 介助一级:590 介助二级:890 介护一级:1160 介护二级:1660 介护三级:2160 |
|
一室 |
单人间 |
1050 | |||
|
福祥楼 |
一室 |
单人间 |
800 | ||
|
一室一厅 |
双人间 |
1050 | |||
|
两室一厅 |
三人间 |
1050 | |||
|
福祯楼 |
一室 |
单人间 |
550 | ||
|
一室 |
单人间 |
700 | |||
|
介护区 |
福康楼 |
一室 |
双人间 |
1450 | |
|
一室 |
双人间 |
1550 | |||
|
福安楼 |
一室 |
单人间 |
600 | ||
|
一室 |
单人间 |
700 | |||
|
医疗中心 |
一室 |
单人间 |
850 | ||
|
一室 |
双人间 |
700 | |||
|
失智区 |
失智中心 |
三室 |
双人间 |
1470 |
轻度:1550 中度:2550 重度:4050 |
|
两室 |
双人间 |
1770 | |||
|
两室 |
单人间 |
1970 | |||
附件2
万州第二社会福利院(天援院区)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月·人
|
户型类别 |
房间规格 |
床位费 |
护理费 |
|
一室 |
双人间 |
1300 |
自理:440 介助一级:590 介助二级:890 介护一级:1240 介护二级:1740 介护三级:2240 |
|
三人间 |
1200 | ||
|
六人间 |
1200 |
附件3
万州第二社会福利院(余家院区)基本养老服务
收费标准 单位:元/月·人
|
户型类别 |
房间规格 |
床位费 |
护理费 |
|
一室 |
双人间 |
550 |
自理:440 介助一级:590 介助二级:890 介护一级:1060 介护二级:1560 介护三级:2060 |
|
四人间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