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价格信息
[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162B/2025-00036
[ 发文字号 ] 万州发改价〔2025〕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9-26
[ 发布日期 ] 2025-10-09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定天生城遗址公园门票试行价格的通知

日期:2025-10-09 来源:万州区发展改革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定天生城遗址公园门票试行价格的通知


 万州发改价〔2025〕2号


重庆三峡文化旅游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生城遗址公园门票核价的报告》(三峡文旅传媒文〔202543号)收悉。根据《重庆市定价目录》(渝发改规范202115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3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天生城遗址公园门票试行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门票价格

天生城遗址公园门票实行政府指导价,核定门票试行价格为30/次。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减免优惠政策。你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景区门票价格的减免优惠政策。

1.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免收门票。

2.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的儿童、65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免收门票;对6周岁至18周岁(含)的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生、60周岁(含)至65周岁的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实行门票半价收费。港、澳、台同胞凭有效证件按大陆居民实行相关的减免政策。

(二)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你公司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游览服务内容(含优惠门票价格及优惠对象、优惠条件等)。

三、执行时间

试行价格自2025101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926

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