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万州区鱼背山水库大坝坝后增设渗流量监测设施项目核准的批复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万州区鱼背山水库大坝坝后增设渗流量监测设施项目核准的批复
万州发改审农〔2024〕61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市万州区鱼背山水库大坝坝后增设渗流量监测设施项目的请示》(渝三电生〔2024〕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万州区鱼背山水库大坝运行安全,避免风险隐患,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重庆市万州区鱼背山水库大坝坝后增设渗流量监测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410-500101-07-02-155479),项目单位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万州区走马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坝后压坡平台增设量水堰及量水堰防渗设施,主要包括量水堰防渗墙、帷幕灌浆、量水堰排水沟及量水堰监测设备等,主要工程量为场地平整及清理5707m³,土方明挖2462m³,防渗墙1376㎡,帷幕灌浆959m,结构混凝土112m³,钢筋5.37t,量水堰1套。
四、项目总投资为569万元,全部为业主自筹。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要求请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严格执行。
六、招核标准:该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万州区鱼背山水库大坝坝后增设渗流量监测设施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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