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年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区各工程咨询单位:
为深入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着力提升我区营商环境,根据《2021年度万州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于2021年8-10月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抽查。具体抽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联合抽查,进一步规范本区工程咨询行业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加强诚信建设,促进工程咨询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工程咨询在投资决策、项目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检查时间
2021年10月
三、检查内容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信息备案情况;
三、咨询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四、咨询成果质量情况;
五、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建立情况;
六、是否依法进行公示,公示信息是否真实;
七、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
四、检查对象和范围
全区工程咨询单位,抽取比例为10%。
五、检查方式
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一)随机摇号阶段(10月17日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确定需抽查的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制作《联合检查记录表》。由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按照抽查计划确定的检查事项和比例,线下摇号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并制作《万州区2021年工程咨询单位联合抽查计划公示》通过党政内网发送至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地方频道)向社会公示。
(二)检查实施阶段(10月22前)。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实施联合抽查工作。检查应当提前与企业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待查材料。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每个检查组不得少于两名执法人员,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本单位执法检查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对于抽查中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办案部门。联合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三)结果公开阶段(10月 26日前)。检查结束后,由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汇总检查结果,制作《万州区2021年工程咨询单位联合抽查结果公示》通过党政内网发送至区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地方频道)向社会公示,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四)总结完善阶段(10月31日前)。检查单位要认真回顾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情况,进一步总结提炼,建立健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和模式,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意义,要以公平公正监管为基本遵循,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监管工作融合,完善条线监管。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检查发起部门、配合部门要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密切协作,按期完成联合抽查任务;要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和工作督促,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三)加强结果运用,强化社会监督。要做好随机抽查与后续监管的衔接,针对具体检查情况,分门别类依法做好责令整改、线索移交、立案调查、列入失信行为等后续处理工作。要推进信用监管,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展示监管部门公正、廉洁、依法、审慎监管的良好形象,加快形成企业诚信自律、部门协同监管、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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