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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审查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全区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提出价格改革方案,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落实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财政部门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汇总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工作。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等。
九、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相关部门拟订产业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协调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
十一、负责拟订地方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规划统筹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转报能源固定资产项目。负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十二、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研判国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研究提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建议。
十四、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五、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十六、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对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检查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受理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牵头承担民营经济发展职责。
十八、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十九、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负责文秘、会务、财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等工作。牵头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关后勤事务。衔接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学习、培训、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及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国民经济综合科。提出全区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发展规划。牵头拟订区级综合性规划和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专项规划。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的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体制改革科。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政府投融资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平衡。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转报市政设施、房地产开发及保障性住房工程、政法单位和党政群团投资项目。组织开展区级重大项目滚动储备,拟订年度区级重点项目名单。负责推动落实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地区经济科。参与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并协调实施,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参与三峡后续有关工作。
农村经济发展科。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转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等有关项目并协调实施。参与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
工业交通科。统筹工业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区域规划的衔接平衡,统筹衔接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城市公共交通、邮政等专项规划,统筹平衡铁路、民航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权限审批、核准、转报工业、交通、信息化、高新技术产业等有关项目。按权限负责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国家有关创新平台创建和对应市级创新平台的培育推荐。
资源环境科。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规划和计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地方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综合形势分析预警。规划统筹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转报能源固定资产项目。负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社会发展科。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人口、文化旅游(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民政等发展规划、计划与全区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转报重大项目并协调实施。跟踪研判涉及社会安全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财政金融市场科。参与分析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协助企业申报棉花等重要商品进口配额。综合分析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按权限审核、转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等重大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承担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和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项目的协调有关工作。
民营经济发展科。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编制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承担粮食、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和全区粮食流通市场调控相关工作。拟订全区成品油、区级救灾物资等储备制度,并组织实施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应急体系建设。
价格收费管理科。监测预测预警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开展重要农产品的成本调查。按规定组织开展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按权限制定管理自然垄断经营商品、重要的公益性服务、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负责组织相关价格听证、价格纠纷调解等工作。
重大项目督导科(法规督导科)。按权限组织开展全区重大项目实施计划、审批、建设以及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督查。负责全区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委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拟订普法规划,组织法治宣传教育。
营商环境科。统筹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制度、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跟踪研判全区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工作建议。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政策和工作计划。
区域合作科。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相关工作,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承担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承担政府间区域合作有关工作,综合研究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国防动员科。职能涉密,不予公开。
国防工程建设管理科。职能涉密,不予公开。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政策规定。依法办理区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审批、核准事项。负责区级审批、核准、备案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工作。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组织拟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制度,监督开标评标、合同签订等招标投标活动。负责评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受理区级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