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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2-00118
[ 发文字号 ] 万州乡振发〔2022〕13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3-23
[ 发布日期 ] 2022-04-01

重庆市万州区乡村振兴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04-01 来源:万州区乡村振兴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项目计划的通知


有关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5号)要求,经区领导同意,现将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59个项目8314万元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万州区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万州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万州财办发(2021)14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切实担起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完成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二、加强资金拨付管理。各项目责任部门、镇乡(街道)要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当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原则上年底支付100%,到人到户项目资金拨付必须通过银行打卡方式进行拨付。

三、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项目业主应严格执行《万州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细则》(万州府办发〔2019〕38号),全面完成设定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原则,对项目选择不精准、论证不充分、工程进度较慢、工程质量较差、随意变更项目、资金长期闲置甚至挤占挪用贪污等问题予以问责。

四、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重庆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渝委农办〔202131号),在资金计划下达、实施方案批复、建设计划完成等环节,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绩效目标、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按要求进行公示公告,确保项目资金公开、透明。

   五、加强项目调度管理。各镇乡街道在本计划下达后要及时使用乡镇账号将项目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于每月28日前在系统中完成本月推进情况信息录入。


(联系人:冯娟;电话:023-58256939


附件:万州区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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