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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6470099/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大数据发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重庆市万州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3-12 来源:万州区大数据发展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万州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的批复》(万州委编委〔202323号)文件,设立重庆市万州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承担全区数字化改革各领域的数据开发利用事务性工作,促进全区大数据产业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及以大数据产业为重点的信息产业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承担政府投资信息化相关重点项目的建设、运维管理、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全区相关智慧化应用场景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全区政务协同办公系统的建设、运维管理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政府数字化转型等相关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承担全区政务数据及公共数据归集整理、开发利用、开放共享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及“城市大脑”项目的技术审核、全流程管理事务性工作;挖掘全区大数据资源价值,推动大数据智能化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负责数字化发展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应用,参与数字化发展相关政策研究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大数据发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为2023年年中新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内设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23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31.2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1.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5.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5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31.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1.2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3万元,比2023年增加3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3万元,比2023年增加31.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年中新设立2023无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维护(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涂人文   联系方式:023-5896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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