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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3650/2024-0004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0-25
[ 发布日期 ] 2024-11-06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万州区2024年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4-11-06 来源:万州区财政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关于调整下达万州区2024年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预算的通知


 万州财农发〔2024〕99号

有关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90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财力补助的通知》(渝财预〔202435号),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2024年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4559.388865万元调整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其中下达市级衔接资金3459万元,调整下达结余衔接资金1100.388865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万州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万州财办发〔2021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万州财农发〔2023〕17号)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做好衔接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工作,全面完成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二、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好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禁挤占、挪用;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接受各级监督检查。

监督电话:023-58225368(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3-58124834(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附件:1.万州区2024年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预算表

      2.万州区2023-2024年收回结余衔接金项目明细表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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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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