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财政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采购 > 采购监督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5-03-17 来源:万州区财政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

比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万州财采发〔20255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财务局,区级各预算单位:

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25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251号)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202538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附件

    文件下载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