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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8-11 来源:万州区财政局
语音播报



万州财202214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

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采购202215号)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开展全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按照重庆市财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制定了工作计划和相关要求,保障监督评价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单位和评价单位的确定

2022,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和评价工作合并开展。根据2021年政府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项目情况,拟对30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2021年执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拟抽取采购项目按照每家代理机构抽取项目数量应不少于5个,不足5个的,应将2021年的项目全部纳入检查的要求执行。评价工作采用被检查单位自愿参加评价,其他单位申请参加的模式

二、监督评价工作方式

监督评价工作采用自查评价、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方式。

三、监督评价工作时间安排

(一)自查评价(2022815日至831日):参加本次监督评价工作的代理机构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情况下,根据财政局通知要求,对照监督评价依据,整理本机构相关情况及被抽取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对2021年度执业情况,被检查单位形成自查报告参加评价单位按照2022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形成自查评价(每项自评得分都需要提供纸质依据),202291日前报送区财政局

(二)书面审查(202291日至930日):财政局组织成立监督评价工作组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检查单位编制工作底稿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对参加评价单位编制评价底稿。

(三)现场监督评价(2022108日至1031日):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监督评价工作组进一步到代理机构实施现场考察、沟通,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或评价底稿。

(四)处理处罚(2022111日至1115日):财政部门对监督评价中发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监督评价要求

被检查单位和评价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瞒报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政府采购会计监督科刘威023-58227034

附件1.万州区2022年监督评价代理机构及抽取采购项名单

2.2022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3.2022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依据文件清单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20228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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