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编号:202101)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编号:202101
四川利比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对重庆市万州区高级技工学校(采购人)、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关于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市级技工院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第二次)(21A00239)的投诉书于2021年12月23日收悉,经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对该项目采购文件提起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后,未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质疑答复(采购人、代理机构12月17日作出的质疑答复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13条规定),你公司应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起投诉,但在2021年12月22日你公司才向我局发出投诉书,超过了投诉有效期,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17条、第19条(三)项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21条(二)项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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