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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3650/2022-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14
[ 发布日期 ] 2022-02-14

重庆市万州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2-14 来源:万州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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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州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要承担以下主要职能职责:一是根据预算控制数,预算指标和季度分月用款计划,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按照规定程序审核预算单位直接支付申请,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和支付凭证,代理银行办理支付和结算。根据季度分月用款计划,开具授权支付通知单,代理银行办理支付和结算;二是管理财政零余额账户,试点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色专户和试点单位预留印鉴;三是负责试点单位明细账核算;四是按月收取试点单位报送的“拨款对账表”定期与国库处,代理银行和试点单位对账;五是承担对财政资金支付使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为区财政局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立科室,其职能职责与区财政局相关科室合并履行。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8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6.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8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19.8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8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4.9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9.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9.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8.6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6.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15万元,比2021年增加1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91万元,比2021年增加18.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事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1.24万元,比2021年增加1.24万元,主要原因是伤残抚恤金由基本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全区国库集中支付、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支付大平台等系统的运行维护等重点工作。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比2021年增加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区财政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未编制相关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1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区财政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车辆情况调整预算,但部门预算总量未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3.53万元,比上年减少32.63万元,主要原因为预算编制口径变化,差旅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2.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1.2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熊林艳  联系方式:023-5823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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