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3650/2021-00137
[ 发文字号 ]
万州财农发〔2021〕134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18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及追加下达2021年第三批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预算的通知
万州财农发〔2021〕134号
万州区财政局
关于调整及追加下达2021年第三批
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05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渝财农〔2021〕100号)相关要求,现将调整及追加下达2021年第三批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594.47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项目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万州区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万州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万州财办发(2021)14 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做好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工作,全面完成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二、相关项目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快项目实施,及时按照进度拨付资金。
监督电话:58239200(区财政局组织人事科),58225368(区财政局监督检查科) 12345
附件:调整及追加下达2021年第三批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表
万州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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