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简介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的名义,统一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及划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规划自然资源领域相关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
(二)机构及人员情况
区城管执法支队设3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政策法规科、城市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城市安全与执法纠察执法大队、城市公用设施执法大队、城市园林绿化执法大队、城市容貌秩序执法大队、违法建设执法一大队、违法建设执法二大队、建管执法大队、房管执法大队、供排水执法大队、质量安全执法大队、消防执法大队、村镇执法大队、人民防空执法大队及14个派驻街道城管执法大队。按照区委编办相关文件精神,支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3名,设领导班子职数9名(其中党委书记、支队长1名,党委副书记、政委1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支队长5名,纪委书记1名),中层干部职数50名。目前在编职工199名,现有领导班子成员7名,党委书记、支队长1名,党委副书记、政委1名,党委委员、副支队长4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1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44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47.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1232.95万元,主要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员划转到我单位,人员增加导致经费拨款增加1232.9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44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447.3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79.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92.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29.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46.1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1232.9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97.4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64.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47.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7.35万元,比2024年增加123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9.01万元,比2024年增加1497.4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员划转到我单位,二是本年公用经费预算基数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长较大,主要用于保障区城管执法支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8.34万元,比2024年减少264.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基数调高后,取消了单位C类项目费用,二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压减部分项目费用预算,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与2024年相比较未发生变化。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比2024年增加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类型业务;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4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员划转到我单位,其公务接待费额度也相应合并到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99.55万元,比上年增加462.4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员划转到我单位,人员增加导致运行经费增加,二是本年公用经费预算基数增加,导致运行经费预算增长较大。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本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8.3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5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程娟 联系方式:023-58379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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