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城市供水节水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万州委编发【2019】75号文件,万州区城市供水节水管理中心宗旨和职责任务是:
1.宗旨:为城市供水节水、市政消火栓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2.主要职责:承担城市供水(城市二次供水)、节水、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等工作。
3.具体职责任务:(1)贯彻执行城镇供水、城市节水、城市市政消火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2)负责城镇供水(含城市二次供水)监督管理的事物性工作。(3)负责全区城市节水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4)承担城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等工作。(5)协助做好“供水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城市二次供水许可”“由于工程施工、建设维修等原因确需停供水的审批”等项目审批基础工作。(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供水节水管理中心是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89年,下设4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财务科、供水科、节水科。
单位编制20人,领导职数2名,截止2021年末,实有职工17名,研究生4名、本科生10名、专科生3名。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88.26万元,支出总计588.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52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常年性维护项目经费增加120.42万元,导致2021年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67.46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72万元,上升21.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常年性维护项目经费增加120.42万元,导致2021年度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7.46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8.1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67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总计588.26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52万元,上升26.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常年性维护项目经费增加120.42万元,导致2021年度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46.79万元,占59%;项目支出241.47万元,占4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5.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44万元,占9.9%,年初预算增加28.52万元,增长31.85%,主要原因是做实职业年金,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5.54万元,占2.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费用较上年无变化。
(3)城乡社区支出492.87万元,占84.96%,较年初预算增加54.56万元,主要是追加2020年区本级目标考核奖(超额绩效)、追加离退休健康修养费资金预算及机关事业单位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资金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14.28万元,占2.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费用较上年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8.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6万元,增长1.2%,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9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本年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电费和印刷费等支出较2020年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41.4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供水监督和水质监测、市政消火栓运行维护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42万元,增加99.5%,主要原因城市供水监督和水质监测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加120.42万元,增长99.5%。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9.1%,下降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公务车运行成本。本单位“三公”经费是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供水安全监督和水质监测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与实际支出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本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41.4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被评价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工作计划安排较完整,决策依据充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项目概算编制较完整,编制依据充分完善,项目资金按规定程序拨付,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社会、生态效益明显,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城市供水监督和水质监测 |
项目 编码 |
无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
财政 科室 |
生态环境科 |
项目 联系人 |
郎春娟 |
联系电话 |
023-5824542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229.12 |
229.12 |
229.12 |
100% |
100% |
100 | ||||||
其中: 上级资金 |
|||||||||||
区级资金 |
229.12 |
229.12 |
229.12 |
100% |
100% |
1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对9家城区水厂、28家镇级水厂、5家私人水厂、265家二次供水单位、直饮水点3个按标准测算。2.对全区9家城区供水厂、28家镇级供水厂、265家二次供水单位日常水质检测用药物及耗材。3.对全区9家城区供水厂、28家镇级供水厂、部分二次供水单位供水企业安全、水质检测培训。 |
1.对9家城区水厂、28家镇级水厂、5家私人水厂、265家二次供水单位、直饮水点3个按标准测算。2.对全区9家城区供水厂、28家镇级供水厂、265家二次供水单位日常水质检测用药物及耗材。3.对全区9家城区供水厂、28家镇级供水厂、部分二次供水单位供水企业安全、水质检测培训。 |
1.对9家城区水厂、28家镇级水厂、5家私人水厂、265家二次供水单位、直饮水点3个按标准测算。2.对全区9家城区供水厂、28家镇级供水厂、265家二次供水单位日常水质检测用药物及耗材。3.对全区9家城区供水厂、28家镇级供水厂、部分二次供水单位供水企业安全、水质检测培训。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城区水厂水质检测 |
次 |
216 |
216 |
100% |
10 |
10 |
是 | ||||
镇级水厂水质检测 |
次 |
672 |
672 |
100% |
8 |
8 |
是 | ||||
二次供水水质检测 |
次 |
530 |
530 |
100% |
8 |
8 |
是 | ||||
直饮水点 |
次 |
12 |
12 |
100% |
9 |
9 |
是 | ||||
城区水厂水质检测合格率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镇级水厂水质检测合格率 |
% |
99 |
99 |
100% |
8 |
8 |
是 | ||||
二次供水水质检测合格率 |
% |
95 |
95 |
100% |
8 |
8 |
是 | ||||
直饮水点合格率 |
% |
100 |
100 |
100% |
9 |
9 |
是 | ||||
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经费使用情况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说明 |
无 |
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城市市政消火栓运行维护费 |
项目 编码 |
无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
财政 科室 |
生态环境科 |
项目 联系人 |
郎春娟 |
联系电话 |
023-5824542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2.35 |
12.35 |
12.35 |
100% |
100% |
100 | ||||||||
其中: 上级资金 |
|||||||||||||
区级资金 |
12.35 |
12.35 |
12.35 |
100% |
100% |
1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对城区2021年市政消火栓共计1743套进行巡视维护,每月巡视检查146套 |
对城区2021年市政消火栓共计1743套进行巡视维护,每月巡视检查146套 |
对城区2021年市政消火栓共计1743套进行巡视维护,每月巡视检查146套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城市市政消火栓运行维护 |
套 |
1743 |
1743 |
100% |
25 |
25 |
是 | ||||||
城市市政消火栓合格率 |
% |
100 |
100 |
100% |
21 |
21 |
是 | ||||||
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
% |
100 |
100 |
100% |
17 |
17 |
是 | ||||||
经费使用情况 |
% |
100 |
100 |
100% |
17 |
17 |
是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是 | ||||||
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1年无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项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实施项目未被市财政局抽取为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郎春娟,联系电话:023-582454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