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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53066733B/2020-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2-21
[ 发布日期 ] 2020-02-21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报表

日期:2020-02-21 来源: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拟订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

3.负责城市道路(含市政广场)、桥梁(不含结构安全检测、结构维护)、隧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等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灯饰照明(含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及维护的管理;负责城市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的管理;指导城区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城市供水水质;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5.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餐厨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指导镇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监督管理。

6.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的监督管理。

7.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镇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8.组织拟订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9.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并承担保护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

10.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镇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城市管理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协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2.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3.承担万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下属二级单位6个: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万州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重庆市万州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重庆市万州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重庆市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重庆市万州区城市供水节水管理中心。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内设10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安全信访科、城市综合管理科(挂督查考核科牌子)、重点项目办(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市容环卫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执法监督科、市政设施管理科(挂停车办牌子)。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万州委办〔2019〕66号要求:

划入职责:将广场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布点规划,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含地下人行通道、人行天桥等)的监测、维护、管理职责划至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划出职责:1. 划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执法职责至重庆市万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 划出风景名胜区管理、自然遗产管理职责至重庆市万州区林业局。3. 划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污水管网运行维护,雨水管网建设维护,城镇污泥收集、转运、处置等职责至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划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执法职责至重庆市万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划出风景名胜区管理、自然遗产管理职责至重庆市万州区林业局;划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污水管网运行维护,雨水管网建设维护,城镇污泥收集、转运、处置等职责至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上年数含重庆市万州区风景名胜管理处预算83.89万元;划转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镇乡污水处理服务费2143.55万元、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置费550.67万元、中央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预算881.58万元、污排水管网运行维护费153.38万元,共计3729.18万元。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在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已调整相应预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073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369.38万元,较去年增加14452.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3367.68万元,较去年减少12281.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总体较去年增加2171.4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垃圾焚烧发电运行缺口补助及街道市容环境运行维护及综合整治经费(含考核奖补)等项目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073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71.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1.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949.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804.75万元,农林水支出1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9.3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171.48万元,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73.33万元。机构职责调整,划出原下属单位风景名胜管理处至区林业局;在职职工人数较2019年减少。2.项目支出增加2244.8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环卫收运体系趋于完善,垃圾量增加,增加垃圾焚烧发电运行缺口补助支出预算;2020年实施环卫作业市场化及新增作业面积,增加街道市容环境运行维护及综合整治经费(含考核奖补)项目经费;增加城市综合管理攻坚行动重点项目(事项)及城市小游园和重要节点改造项目资金、新增80名协管员支出;减少因单位职能划转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泥运输处置费、污水代征工作经费、市政日常设施维护、环卫作业移交及压缩项目支出等。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69.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69.38万元,较2019年增加1445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9.12万元,较2019年减少73.33万元,主要原因是:1.机构职能调整,划出原下属单位风景名胜管理处至区林业局。2.在职职工较2019年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410.26万元,比2019年增加14526.21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环卫收运体系趋于完善,垃圾量增加,增加垃圾焚烧发电运行缺口补助支出预算;2020年实施环卫作业市场化及新增作业面积,增加街道市容环境运行维护及综合整治经费(含考核奖补)项目经费及2020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一次性项目增加。主要用于城市环境卫生及城市综合管理品质提升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367.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367.68万元,较2019年减少12281.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初政府性基金一次性预算项目减少,主要用于城市环境卫生及城市综合管理品质提升等重点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09.58万元,比2019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1万元,比2019年减少1.3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控制要求,严控接待支出,2020年公务接待费用预算较2019年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48万元,比2019年增加0.38万元,主要原因是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核定有公务车,用于城市信息采集、巡查,但“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控制数无金额,本年增加0.3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三公”经费内部调整,未突破“三公”经费总额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28.37万元,较上年增加54.3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2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410.2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3367.68万元,主要为垃圾焚烧发电运行缺口补助、街道市容环境运行维护及综合整治经费(含考核奖补)项目经费、城市综合管理攻坚行动重点项目(事项)及城市小游园和重要节点改造等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306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5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其中厨余垃圾是指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出自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七)建筑垃圾:对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辅助设施等进行建设、改造、装修、拆除、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等。(出自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CJJ 134-2009

(八)古树名木: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珍稀稀有的树木,具有历史、文化、科研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等树木的统称。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小康  联系电话:023-58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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