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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53066733B/2020-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日期:2020-10-16 来源: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语音播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拟订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

3.负责城市道路(含市政广场)、桥梁(不含结构安全检测、结构维护)、隧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等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灯饰照明(含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及维护的管理;负责城市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的管理;指导城区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城市供水水质;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5.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餐厨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指导镇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监督管理。

6.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的监督管理。

7.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镇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8.组织拟订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9.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并承担保护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

10.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镇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城市管理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协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2.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3.承担万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下属二级单位6个: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万州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重庆市万州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重庆市万州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重庆市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重庆市万州区城市供水节水管理中心。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内设10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安全信访科、城市综合管理科(挂督查考核科牌子)、重点项目办(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市容环卫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执法监督科、市政设施管理科(挂停车办牌子)。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万州委办〔2019〕66号)文件要求:

划入职责:将广场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布点规划,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含地下人行通道、人行天桥等)的监测、维护、管理职责划至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划出职责:1.划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执法职责至重庆市万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划出风景名胜区管理、自然遗产管理职责至重庆市万州区林业局。3.划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污水管网运行维护,雨水管网建设维护,城镇污泥收集、转运、处置等职责至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划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执法职责至重庆市万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划出风景名胜区管理、自然遗产管理职责至重庆市万州区林业局;划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污水管网运行维护,雨水管网建设维护,城镇污泥收集、转运、处置等职责至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预算公开数含重庆市万州区风景名胜管理处预算83.89万元;划转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镇乡污水处理服务费2143.55万元、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置费550.67万元、中央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预算881.58万元、污排水管网运行维护费153.38万元,共计3729.18万元。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在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已调整相应预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6,101.10万元,支出总计46,101.1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02.95万元、下降13.02%,主要原因是区城市管理局系统一次性项目预算减少;2019年机构改革划转重庆市万州区风景名胜管理处预算资金83.89万元;划转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镇乡污水处理服务费2143.55万元、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置费550.67万元;中央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预算、污排水管网运行维护费881.58万元,导致2019年度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7,417.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24.44万元,下降26.84%,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局系统一次性项目预算减少2019年机构改革划转重庆市万州区风景名胜管理处预算资金83.89万元;划转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镇乡污水处理服务费2143.55万元、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置费550.67万元;中央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预算、污排水管网运行维护费881.58万元;区财政压减基本及常年性项目预算,导致2019年度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09.84万元,占98.91%;事业收入408.00万元,占1.09%;年初结转和结余8,683.26万元,主要为结转2018年中央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资金。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4,153.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66万元,增长0.46%,主要原因是2018结转年中央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资金在2019年实现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391.28万元,占23.53%;项目支出33,762.48万元,占76.47%。此外,结余分配442.97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04.37万元,主要为中央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资金808万元、万州长江三桥北桥头景观工程353.4万元、西山公园停车场262.78万元、2009年太白岩山顶公园74.2万元等项目结转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43.91万元,下降83.37%,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转中央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资金在2019年实现支出及划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862.3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881.17万元,下降9.81%。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压减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预算及一次性项目预算收入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3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09.81万元,下降48.66%。主要原因一是一次性项目预算减少;二是城市建设配套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如城市环境卫生,主要用于街道市容环境运行维护及综合整治经费、经开区城市运行维护支出等重点工作;三是区财政压减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53.81万元,增长48.9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预算支出,如“追加安排城市小游园和重要节点改造资金预算2700万元、追加安排城市综合管理攻坚行动重点项目(事项)资金2700万元、追加区本级2018年目标绩效(事业部分超额绩效)财政结算资金预算、追加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应休未休带薪休假资金预算、追加区本级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健康休养费结算资金预算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778.88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0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47.97万元,下降13.77%。主要原因一是一次性项目预算减少;二是城市建设配套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如城市环境卫生,主要用于街道市容环境运行维护及综合整治经费、经开区城市运行维护支出等重点工作;三是区财政压减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23.60万元,增长101.8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预算支出,如追加安排城市小游园和重要节点改造资金预算2700万元、追加安排城市综合管理攻坚行动重点项目(事项)资金2700万元、追加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补助7718.41万元等资金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09.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51.38万元,下降90.66%,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转中央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资金在2019年实现支出及划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88.01万元,占5.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3.24万元,增长62.91%,主要原因一是局属各单位新增人员,二是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导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85.75万元,占1.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12万元,下降7.28%,主要原因是涉及人员退休,追减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9,716.19万元,占36.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32.14万元,增长98.94%,主要原因一是区城市管理局本级年中追加结转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补助资金预算2019年支出6910.41万元,(其中甘宁镇污水管网320万元,新田、太龙、郭村、普子等6镇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600万元,分水三正污水管网建设1598.41万元、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2592万元、长岭垃圾场渗滤液处置工程800万元),追加下达2019年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作业经费资金市级131万元,在2019年支出48.67万元;二是区环卫中心年中追加预算567.27万元,当年全部实现支出(其中镇乡片区垃圾压缩中转站运行维护费126万元、收回资金重新安排手扒岩老垃圾场封场工程资金预算41.27万元、城区公厕改造工程400万元);三是2019年年中因机构体制改革追减镇乡污水处理服务费2143.55万元、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置费550.67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13,704.60万元,占51.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07.96万元,增长114.2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城市综合管理攻坚行动重点项目(事项)资金2700万元、城市小游园和重要节点改造资金2700万元、2019年小城镇及重点镇乡(特色小镇)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000万元、追加2018年区本级目标考核奖(超额绩效)、追加离退休健康休养费资金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资金预算

5)农林水支出3.93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追加天子湖水库维修养护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1,106.78万元,占4.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4.44万元,增长175.09%,主要原因是区园林绿化中心增加住房保障支出700.4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周边绿化及配套设施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91.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4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4.94万元,增长9.69%,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847.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09.19万元,下降61.96%,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办公费、手续费、电费、维修维护费等支出较2018年减少;二是2019年基本支出决算中无专用材料支出,且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18年大幅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73.6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7,37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44.58万元,增长69.84%,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配套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如城市环境卫生,主要用于街道市容环境运行维护及综合整治经费、经开区城市运行维护支出等重点工作。本年支出17,44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18.18万元,增长70.56%,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配套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如城市环境卫生,主要用于街道市容环境运行维护及综合整治经费、经开区城市运行维护支出等重点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5.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0万元,下降9.3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9.18万元,下降76.02%,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且按决算口径2019年环卫作业车运行维护费未纳入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统计;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7.9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6万元,下降7.0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6.73万元,下降77.09%,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控制要求,严控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另按照决算口径要求2019年环卫作业车运行维护费未纳入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统计,导致决算数较上年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8.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住建部调研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支出、市城管局安全工作检查等各类支出,全年共计接待143批次,接待人数1000人,人均接待费用8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4万元,下降33.5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5万元,下降23.44%,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5辆;国内公务接待143批次1,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0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6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8.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职工通讯及车改补贴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9.26万元,下降56.82%,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压减基本支出,收入减少;以及机构改革,原下属单位区风景名胜管理处划转至区林业局,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5万元,下降19.19%,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基本支出以及原下属单位区风景名胜管理处划转至区林业局,导致会议费支出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1.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61万元,下降78.20%,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基本支出以及原下属单位区风景名胜管理处划转至区林业局,导致培训费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市市政、环卫、园林、城管执法运行维护管理及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3.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4.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9.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3.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26%。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园林苗木、车辆保险、设计服务、市政工程建设等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8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80项,涉及资金33921.78万元,执行数为32861万元,完成预算的97%。从评价情况来看,被评价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较完整,决策依据充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项目概算编制较完整,编制依据充分完善,并按项目设立档案,建立项目资金专账,实行专账核算,项目资金按规定程序拨付,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社会、生态效益明显,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部门(单位)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滨江环湖灯饰整治工程

联系人及电话

朱宏基:15502320189

业务主管部门

区城市管理局

实施单位

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49

总量

149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49

其中:财政资金

149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牌楼体育场、滨江名都ABC栋、三峡之星体育馆、清江上城6号楼、畔江天景、醉美湾、北滨华府、北滨熙岸8处光衰严重、亮度不一、灯具老化等问题进行整治。

牌楼体育场、三峡之星体育馆、清江上城6号楼、醉美湾、畔江天景、北滨华府、北滨熙岸灯具维修换新,北滨三段(南门口至万一中)国庆行道树包装等。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分值)

全年完成值(分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资金到位情况

15

15

100.00%


资金执行情况

15

15

100.00%


资金管理情况

10

10

100.00%


数量指标

5

5

100.00%


质量指标

5

5

100.00%


时效指标

5

5

100.00%


成本指标

5

2

40.00%

结算审核审定造价已超项目预算,决算尚未完成,待项目决算全部完成后对超预算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经济效益

5

4

80.00%

缺乏量化指标设计,今后目标设定考虑可量化指标

社会效益

5

4

80.00%

生态效益

5

4

80.00%

持续影响

5

4

80.00%

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2

2

100.00%


业务制度执行有效性

2

2

100.00%


项目质量可控性

1

1

100.00%


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

2

2

100.00%


财务监控有效性

3

2

66.67%

尚未完成决算审核,组织人员、聘请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决算编制及审核工作

满意度

10

8

80.00%

整体较为满意,后续将继续提高维护保养质量。

小计

100

9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

滨江环湖灯饰整治工程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经自评得分90分,评价结果为优。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资金投入情况标准分40分,评价得分40分。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项目计划投资195万元,目前实际由区财政局安排该项目资金预算149万元,截至目前可确认项目成本149万元,项目成本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资金由区财政进行保障,项目竣工决算后可以完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标准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该项目到位资金149万元,实际支付各单位149万元,到位项目资金100%用于项目。项目资金执行标准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本项目款项支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控制度的要求,有完整的审批程序,符合合同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等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标准分10分,评价得分1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标准分60分,评价得分50分。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标准分20分,评价得分17分。

(1)数量指标

项目计划完成对牌楼体育场、滨江名都ABC栋、三峡之星体育馆、清江上城6号楼、畔江天景、醉美湾、北滨华府、北滨熙岸8处光衰严重、亮度不一、灯具老化等问题进行整治。实际完成牌楼体育场、三峡之星体育馆、清江上城6号楼、醉美湾、畔江天景、北滨华府、北滨熙岸灯具维修换新,北滨三段(南门口至万一中)国庆行道树包装等8处灯饰维修工程。数量指标标准分5分,评价得分5分。

(2)质量指标

项目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过程控制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验收,项目竣工技术资料真实完整,工程按照有关规范施工,施工质量满足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抽检符合验收规定,评价项目质量合格。质量指标标准分5分,评价得分5分。

(3)时效指标

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9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9月27日。项目实际开工日期2019年9月3日,竣工日期2019年9月27日,项目在原计划完工日期完成项目建设。时效指标标准分5分,评价得分5分。

(4)成本指标

本项目计划完成投资195万元,截至目前审定工程造价197.128146万元,报送造价已到达计划投资101.09%,由于项目决算均还未完成办理,故无法确定最终项目成本情况。成本指标标准分5分,评价得分2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标准分20分,评价得分16分。

(1)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改善了滨江环湖区域灯饰灯光衰减、明暗不一的问题,美化了我区夜间景观,展现了我区城市形象,为库区夜景旅游观光提供了一定基础。社会效益标准分5分,评价得分4分。

(2)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了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社会效益标准分5分,评价得分4分。

(3)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完成了改善了滨江环湖区域建筑及景观生态环境夜景灯饰亮度衰减、明暗不一的情况,展现了多元的两岸生态环境。生态效益标准分5分,评价得分4分。

(4)可持续影响

项目作为城市景观工程,在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旅游事业等方面持续发挥其正面作用。可持续影响标准分5分,评价得分4分。

3.管理类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管理类指标标准分10分,评价得分9分。

(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单位建立《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对单位实施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健全性标准分2分,评价得分2分。

(2)业务制度执行有效性

本项目在项目前期、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管理等方面均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执行有效性标准分2分,评价得分2分。

(3)项目质量可控性

本项目聘请了专业监理机构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聘请了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控制,项目完工后由三方联合验收合格后才可办理结算。项目质量可控性标准分1分,评价得分1分。

(4)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单位建立《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对项目的资金运行进行管理,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保障保证资金安全、规范运行。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标准分2分,评价得分2分。

(5)财务监控有效性

本单位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和手段以确保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财务活动,但项目目前暂无未办理竣工决算。财务监控有效性标准分3分,评价得分2分。

4.满意度指标完情况分析

项目完成后,有效改善、美化了区域夜景灯光装饰,提升了区域形象,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了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社会公众对其整体较满意。满意度指标标准分10分,评价得分8分。

二、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项目绩效完成扣分主要在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及公众满意度等方面。现就原因及改进措施逐项分析。

(一)成本指标

项目计划投资195万元,目前经中介机构审核造价197.128146万元,由于项目尚未完成决算审核工作,暂无法确定项目实际成本。

本单位将尽快完善资料归档,聘请专业人员对项目决算进行审核。

(二)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缺乏明确的量化数据,本次评价对项目效益影响评价较为保守。

今后在效益影响方面,将制定更多可量化的指标值,以便更加客观的对项目效益进行评价。

(三)管理指标

项目整体管理较好,但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审计。

我们将及时聘请中介机构办理竣工决算审计。

(四)满意度

项目实施总体满意度较高。

我们将加强后续管护工作,保障相关夜景灯饰正常运行。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后,单位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分析评价结果,找准深层次原因,研究优化制度、管理的有效措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9年实施项目未被市财政局抽取为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李小康,联系电话:023-58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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