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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53066733B/2024-0019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2-25
[ 发布日期 ] 2024-12-25

万州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12月行政处罚信息(第二批)

日期:2024-12-25 来源: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语音播报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没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1 重庆犇佰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渝万州城罚决字〔2024〕82号 挖掘人行道未封闭施工,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024年11月26日,重庆犇佰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重庆市万州区陈家坝街道江南大道(大石还房后侧)重庆犇佰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挖掘现场未封闭施工,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6000元 0.60 2024/12/17
2 秦廷香 渝万州城罚决字〔2024〕70号  转租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秦廷香于2011年9月23日与万州区房地产管理局(现万州区房屋管理中心)签订《万州区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万州区******廉租房,年租金310.8元。秦廷香在2024年3月至2024年10月将其承租的廉租房转租给王建国。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877.90元 0.8779 2024/12/16
3 重庆市昌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渝万州罚决字〔2024〕71号-1  房产经纪公司违反规定开展业务 万州区***公租房*幢*单元***室位于万州区******号,系万州区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3月21日,重庆市昌欣房地产经纪限公司提供该房屋转租经纪业务,促成彭善龙与陈怀钦签订《房产租赁合同》(NO.0000***),形成房屋租赁关系,并收取500元佣金。同时查明,何海燕系重庆市昌欣房地产经纪限公司提供万州区长石板公租房8幢3单元103室转租经纪业务的经纪人员。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罚款人民币25000元 2.5 2024/12/16
4 何海燕 渝万州罚决字〔2024〕71号-2  房产经纪人违反规定开展业务 何海燕系重庆市昌欣房地产经纪限公司提供万州区***公租房*幢*单元***室转租经纪业务的经纪人员。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罚款人民币1000元 0.1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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