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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53066733B/2023-0008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7-06
[ 发布日期 ] 2023-07-06

万州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6月)

日期:2023-07-06 来源: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语音播报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重庆市超科纸业有限公司 渝万州城罚决字〔2023〕24号 对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处罚 2023年4月27日至5月11日,重庆市超科纸业有限公司在重庆市万州区永佳路420号厂区内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0.5 2023/6/6 已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在信用中国(重庆)进行公示。
2 幸定龙 渝万州城罚决字〔2023〕27号 对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处罚 2023年5月31日至6月2日,幸定龙利用茅坪村已被征用的闲置土地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自己及朋友在万州各处接收的旧房子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 警告、罚款 0.3 2023/6/6
3 魏大凤 渝万州城罚决字〔2023〕28号 对违反《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处罚 2023年6月20日9时43分,魏大凤在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街道黑龙江路124号超出门窗外墙经营,将电子秤摆放到门店外,因我单位执法人员多次对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魏大凤未主动改正,长期将电子秤摆放到门店外用于经营,影响市容市貌干净整洁及过往行人通行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 0.03 2023/6/28
4 重庆盛春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渝万州城罚决字〔2023〕29号 对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遵守占用、挖掘相关规定的处罚 2023年6月20日15时0分,当事人重庆盛春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重庆市万州区香山路挖掘施工,约70米长人行道未实行封闭施工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 罚款 0.4 2023/6/28
5 王伦刚 渝万州城罚决字〔2023〕31号 对违反《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处罚 2023年6月27日15时0分,当事人王伦刚在没有占道经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万州区太白街道北滨大道二段802号(棕榈长滩小区)旁车行道上,利用渝AT719V轻型栏板货车设置经营性摊点,装载柑橘进行售卖,占道面积约6.5平方米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 0.03 202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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