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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53066733B/2023-00018
[ 发文字号 ] 万州城管发〔2022〕126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2-08
[ 发布日期 ] 2022-12-08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停车场数据实时采集及三级引导屏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2-08 来源: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开展停车场数据实时采集及

三级引导屏建设工作的通知


万州城管发〔2022126


各社会停车场:

为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停车场智能化管理水平,增加停车场线上及线下引流资源,推动停车引导、泊位共享、预约停车等智能化技术应用,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2021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停车场数据实时采集及三级引导屏建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车位数据采集工作。各社会停车场停车位数据的实时采集、联网、接入工作由隶属于重庆建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劢志城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实施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1231日止,劢志城科技有限公司免费提供停车位数据采集设备及出入口摄像机安装及联网,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应免费提供停车场所有出入口设备电源。

二、三级引导屏建设工作。三级引导屏由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自行投资建设,原则上应建尽建。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在建设前应填报《万州区三级引导屏建设申报表》(详见附件1)报区城市管理局批准,建设标准详见附件2。三级引导屏建设完成时间为2023331日。

三、加强配合协作。一是各社会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停车场数据实时采集及三级引导屏建设工作,并将负责人姓名、电话及时传给我局。二是劢志城科技有限公司要及时与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联系,加快推进停车场数据实时采集工作,并为停车场三级引导屏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三是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在推进过程中有困难、问题、建议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区城市管理局停车办王伟,58378175;劢志城科技有限公司刘洋志,17723856361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2128





附件1

万州区三级引导屏建设申报表

                                                         年    月     日

停车楼场
名称


经营性质


停车楼场
地址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工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
意见



年 月 日

主管科室
意见






年 月 日

接入验收
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三级引导屏建设标准

三级引导屏的建设制作安装技术要求须符合统一技术要求。引导屏标志板采用3mm牌号为3003铝板,制作应符合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交通指示牌规范要求。详见三级引导屏制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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