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苎溪河流域环境卫生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苎溪河流域环境卫生管理的通知
万州城管发〔2022〕92号
高梁镇、李河镇、分水镇、太白街道、周家坝街道、沙河街道、钟鼓楼街道、天城街道,区环卫管理中心,重庆建环集团:
按照区政府专题研究苎溪河水质提升会议及苎溪河“一河一策”方案重点任务(2022年度)相关要求,促进水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居民打造干净整洁的水域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苎溪河流域环境卫生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镇乡、街道要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水域垃圾管理规定》等规定,加强水域清漂保洁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岸坡垃圾、河流水域漂浮物清理。
二、强化措施,规范管理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河道沿岸存量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工作,完善保洁及垃圾清运机制,对辖区河道进行保洁;要在河道沿线设置垃圾桶,方便居民投放垃圾;要通过设立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开展持久宣传,提高河道沿线居民及场镇居民的卫生意识,杜绝居民乱倒垃圾行为。
三、完善机制,形成长效
一是强化巡查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区城市管理局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督促整改。
二是落实工作制度。各有关单位要建立水域清漂保洁长效工作机制,落实清漂保洁“河段长”负责制,分段、分区域包干负责,落实辖区水域日常巡查、打捞、情况报告等制度。
三是建立应急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包括组织作业、清漂区域、设施配备、清漂质量、监督检查、安全保障等具体措施在内的汛期以及突发情况下清漂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清漂保洁应急处置工作。
四是强化考核机制。区城市管理局将根据《万州区街道(城郊镇乡)城市日常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万州区镇乡日常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日常考核。“一河一策”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
另外,按照8月31日区政府专题会议要求,请相关镇街全面梳理苎溪河流域存在的水体、岸线问题(见附件),并在9月8日下班前报区城市管理局汇总。
附件:苎溪河流域水体治理问题清单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9月5日
(联系人:唐雨果,联系电话:5813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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