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万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万州区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要点的通知
万州分类办〔2022〕4号
渝东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经开区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扎实开展好2022年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2022年万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代章)
2022年7月7日
2022年万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万州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安排,制定2022年度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围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全区所有镇街”目标,按照“分到位、投准确、规范运、全处置”要求,城市建成区内所有街道(镇)和全区5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区内的厨余垃圾有效分出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家庭厨余垃圾占比不少于15%)。2022年,基本建成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区生活垃圾焚烧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政策标准体系
1.完善配套政策。围绕贯彻落实《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按照市城市管理局《学习宣传贯彻<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方案》有关安排,推动制定《关于开展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万州城管执法发〔2022〕5号) 等文件。(区城市管理局负责)
2.健全评估机制。修订实施我区《万州区城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建立完善以家庭厨余垃圾分出质量为重点的垃圾分类成效评估机制。(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推动源头减量
3.整治过度包装。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食品和化妆品商品包装计量(过度包装)“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推动邮政、快递企业按照《重庆市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动快递包装“绿色革命”。(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一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源头减量措施。制定《重庆市一次性用品目录清单管理办法》,推动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落实“限塑令”,倡导“光盘行动”,将限塑、减少餐饮浪费、垃圾分类等有关规定纳入A级景区、绿色饭店、钻级酒家、星级农家乐等评审要求。(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倡导绿色办公。公共机构带头厉行节约,大力推行绿色采购、绿色办公,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持续推动无纸化办公。(区机关事务中心负责)
(三)规范投放环节管理
6.完善标志标识。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标志。统一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样式和公示内容。(区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7.推进投放设施升级改造。严格按照《新建住宅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厢房设计导则》相关要求,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项目生活垃圾投放设施建设。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快生活垃圾投放点(站、厢房)升级改造工作,完善洗手、照明、排水、除臭等便民功能,在有条件的小区投放点增加语音提示、自动开盖等人性化服务功能。2022年11月底前,万州区要达到60%以上。按照“一小区一策”原则,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因地制宜、逐个小区落实垃圾投放点位置,杜绝将垃圾桶摆放在小区主要通道、中庭等位置。(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落实管理责任人责任。落实《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引导各级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特别是物业企业,加强垃圾投放点日常管护和垃圾清运,做好公共区域清扫保洁,杜绝垃圾满溢、污水横流、臭味和噪声扰民等现象。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和要求。(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按照简便易行原则,通过宣传培训、桶边值守、执法监督等措施,引导社会和广大市民全面做到“分到位、投准确”。全区广泛推行生活垃圾投放高峰期桶边值守模式,引导督促市民做好源头分类。以提升家庭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为突破口,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家庭厨余垃圾分类效果和桶边值守情况为重点,开展暗查暗访和评估考核。(区城市管理局、区文明办、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分类收运处置能力
10.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根据不同类别生活垃圾产生量,跟进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按照收集需求配足、配齐作业人员和分类运输设备。进一步完善运输车辆垃圾分类标志标识,前端清扫保洁车辆应粘贴、喷涂以其他垃圾为主的分类标志标识。结合智慧环卫系统建设,推行智慧收运,提升分类收运效率。加强生活垃圾收运环节监管,重点抓好“混收混运”问题整改。(区城市管理局负责)
11.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加快家庭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建设,农村厨余垃圾可选择就地堆肥、沤肥、还田处理。(区城市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资源化利用。启动年度生活垃圾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试点项目,支持在一定区域内以回收补贴或服务外包的方式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工作。加强塑料垃圾回收利用。落实好垃圾分类相关税收政策。(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着力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区)、分类示范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巡查评价、季度通报机制,组织开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区)、示范村现场核查,根据评价结果动态调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县名单。(区城市管理局负责)
(五)发动全社会参与
15.开展垃圾分类行业示范。组织垃圾分类进村社等系列宣传活动,在社区、行政村、机关、学校、医院、小区、公园、商场、酒店、交通站点等开展“十个一”行业示范建设活动(方案另行印发),宣传推广一批行业示范案例。(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化垃圾分类进校园。以幼儿园到大学的学生为重点,组建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和垃圾分类进校园宣讲队伍,上半年组织开展全市垃圾分类师生演讲比赛。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家、校、社区联动和“小手拉大手”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目标。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探索学生志愿者激励机制。(区教委、区文明办、区团委、区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垃圾分类宣讲培训。开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十个一”系列宣传活动(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制作一部宣传片、制定一个专项规划和系列配套政策文件、举办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一次网络知识竞赛、举办一次微视频比赛、举办一场演讲比赛、开展一期专题培训、开展一系列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以区县为单位,培养一批万州区垃圾分类宣讲员队伍,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窗口单位、进军营、进村组、进家庭、进企业等“八进”宣传活动。深化“敲门行动”入户宣传,发挥好“四级”分类指导员作用,推动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物业清扫保洁人员、环卫工人、垃圾收运处置作业人员培训,提高垃圾分类专业化水平。(区城市管理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教委、区卫健委、区商务委、区住房城乡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大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社、网络等媒体在黄金时段或显著版面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公益宣传。提升宣传服务水平和关注度。将垃圾分类纳入“绿色家庭”“最美阳台”“最美庭院”评选标准,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2022年A级景区创建复核、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和复核工作内容。(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局、区妇联、区文化旅游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深化“文明新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督促指导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示范岗常态长效开展工作,提升实效。加强对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品牌的挖掘、培育、扶持力度。开展全区“文明新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现场展示活动,发布生态环保青年志愿者倡议书。引导高校、企业等组建“洁小青”青年志愿服务队。动员各级公共机构持续开展“五个一”(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带动一个家庭、联系一个社区)志愿服务行动。(区委宣传部、区团委、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城市管理局负责)
20.坚持党建引领。以社区为着力点,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推行“党建+物业”“党建+志愿服务”模式,用好群众工作方法发动市民参与。鼓励党员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桶边值守和入户宣传。(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机关事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推动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治理。将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鼓励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门前三包”及“五长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市民共建共治共享,增强市民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幸福感获得感。(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调度
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负责人要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审议通过后印发的《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调研,亲自谋划、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深入开展“落实责任”“摆放整齐”“分到位和投准确”“规范运输”4个专项行动。
(二)完善评估机制
继续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对镇乡、街道、区级部门考评体系,坚持“月检查、季通报”制度,综合采用专业监督检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监督等工作手段,对目标完成、体系建设、厨余垃圾分出质量等相关方面开展重点评估。
(三)加强经验推广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编发案例、工作简报等,推广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附件: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月度主题宣传活动计划表
附件
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月度主题宣传活动计划表
时间安排 |
活动主题 |
责任单位 |
1—4月份 |
集中开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
5月份 |
开展“垃圾分类新时尚·青年志愿在行动”活动。 | |
6月份 |
结合世界环境日和六一儿童节,开展“文明新生活”“绿色创建·低碳生活”、和“小手拉大手”等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 |
7月份 |
开展“垃圾分类·党员示范”和垃圾分类“进村社”系列宣传活动。 | |
8月份 |
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医院、进窗口单位”活动。 | |
9月份 |
开展垃圾分类“进学校、进课堂”和“小手拉大手”活动。 | |
10月份 |
开展垃圾分类“进小区”集中宣传活动。 | |
11月份 |
利用巾帼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进家庭”活动。 | |
12月份 |
开展垃圾分类“进企业、进商圈、进广场、进交通站点”活动。 | |
备注 |
有驻军部队的区县在8月份同步开展垃圾分类“进军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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