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 电话:023-58241226;传真:023-58241226 |
办公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南滨大道1999号 |
办公时间 |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机构领导 | 熊德斌:党委书记、局长 胡 枫: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德钊:党委委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黄文才:党委委员、副局长 |
机构简介 |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安全信访科、城市综合管理科(挂督查考核科牌子)、重点项目办(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市容环卫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市政设施管理科(挂停车办牌子)、执法监督科,行政编制2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万州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重庆市万州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重庆市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重庆市万州区城市供水节水管理中心、重庆市万州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
职能职责 | 一、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拟订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 三、负责城市道路(含市政广场)、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含地下人行通道、人行天桥等)的监测、维护、管理;负责城市灯饰照明(含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及维护的管理;负责城市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的管理;指导城区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镇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城市供水水质;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 五、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餐厨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指导镇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镇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八、组织拟订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并承担保护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 十、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镇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城市管理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协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十二、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十三、承担万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